專利名稱:磁力發(fā)電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發(fā)電機,具體說是一種磁力發(fā)電機。
技術背景目前的照明,是由電線將電能傳輸給電燈實現(xiàn)的。鋪設電線工程浩大, 費用昂貴,且在傳輸電能時還有電能損失。 發(fā)明內容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直接發(fā)電的磁 力發(fā)電機。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xiàn)的它有磁力機定子和轉子,該定子和轉子均為圓柱形,定子套在轉子的外 面,二者同心;所說的磁力機轉子是由磁盤和線圈以相間的方式固定在主軸上組成,所 說的磁盤是四個條形磁鐵圍成口字形嵌在圓盤上,每個條形磁鐵(以下簡稱 磁條)的N極或S極對著磁盤邊緣;所說的磁力機定子是若干圓環(huán)形磁盤固定在磁力機殼體上,并與轉子上 的磁盤對應,每個磁盤上嵌入若干個磁條,每個磁條的N極或S極對著磁盤 的內圓周,每個磁條擺放的角度是當與轉子的磁條對應時二者在一條直線 上;電動機的轉子固定在磁力機的主軸上,電動機的定子固定在磁力機殼體上;線圈通過橋式整流電路對蓄電池充電,蓄電池接負載。 靜止時,磁力機轉子上的磁盤與其定子上的磁盤處于相錯位置,即轉子 磁盤和定子磁盤不處在一個平面。合上電磁開關,主軸沿軸向移動,使轉子與定子的對應磁盤處在一個平面,磁力機轉子工的所有磁條與其定子上的對 應磁條對齊,由于二者極性相同,產生排斥力,推動磁力機轉子旋轉,電動 機旋轉,再帶動至二磁鐵對齊位置,如此周而復始,使主軸連續(xù)旋轉,同時 線圈切割磁力線產生感應電流,給蓄電池充電,給負載提供電能。本實用新型與現(xiàn)有技術方案相比,具有以下優(yōu)點是它產生的電能直接 為負載供電,不需要傳輸,減少電能損耗,節(jié)省輸變電設備的投資。
以下結合附圖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 圖l是磁力機靜止時的示意圖。圖2是磁力機開始運轉時的示意圖。 圖3是圖2的A-A線剖視圖。 圖4是磁力機在供電回路中的電路圖具體實施方式
它有磁力機定子和轉子,該定子和轉子均為圓柱形,定子套在轉子的外面,二者同心;所說的磁力機轉子是由磁盤1和線圈3以相間的方式固定在主軸5上組 成,所說的磁盤l (參見圖3)是四個磁條6圍成口字形嵌在圓盤上,每個條 形磁鐵的N極對著磁盤邊緣;所說的磁力機定子是若干圓環(huán)形磁盤2固定在磁力機殼體上,并與轉子 上的磁盤對應,每個磁盤上嵌入若干個磁條7,每個磁條的N極對著磁盤的 內圓周,每個磁條擺放的角度是當與轉子的磁條對應時二者在一條直線上;電動機的轉子8固定在磁力機的主軸上,電動機的定子9固定在磁力機 殼體上;參見圖4,線圈通過橋式整流電路對蓄電池4充電,蓄電池接負載Rf。 參見圖1,靜止時,磁力機的轉子上的磁條與其定子上的磁條處于錯位 位置,即轉子和定子不處在一個平面。合上電磁開關Kj,主軸沿軸向移動,使轉子與定子處在一個平面,磁力機轉子上的所有磁鐵與其定子上的對應磁 鐵對齊,由于二者極性相同,產生排斥力,推動磁力機轉子旋轉,電動機旋 轉,再帶動至二磁鐵對齊位置,如此周而復始,使主軸連續(xù)旋轉,同時線圈 切割磁力線產生感生電流,給蓄電池充電,給負載提供電能。
權利要求1、一種磁力發(fā)電機,其特征是它有磁力機定子和轉子,該定子和轉子均為圓柱形,定子套在轉子的外面,二者同心;所說的磁力機轉子是由磁盤和線圈以相間的方式固定在主軸上組成,所說的磁盤是四個條形磁鐵圍成口字形嵌在圓盤上,每個條形磁鐵的N極或S極對著磁盤邊緣;所說的磁力機定子是若干圓環(huán)形磁盤固定在磁力機殼體上,并與轉子上的磁盤對應,每個磁盤上嵌入若干個磁條,每個磁條的N極或S極對著磁盤的內圓周,每個磁條擺放的角度是當與轉子的磁條對應時二者在一條直線上;電動機的轉子固定在磁力機的主軸上,電動機的定子固定在磁力機的殼體體上;線圈通過橋式整流電路對蓄電池充電,蓄電池接負載。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磁力發(fā)電機,所要解決的問題是目前的照明,是由電線將電能傳輸給電燈實現(xiàn)的,在傳輸電能時還有電能損失。本實用新型的要點是它有磁力機定子和轉子,其定子套在轉子的外面,二者同心;所說的磁力機轉子是由磁盤和線圈以相間的方式固定在主軸上組成,每個磁盤上嵌入四個條形磁鐵,四個條形磁鐵圍成口字形,每個條形磁鐵的N極或S極對著磁盤邊緣;所說的磁力機定子是若干圓環(huán)形磁盤固定在柱體上,并與轉子上的磁盤對應,每個磁盤上嵌入若干個磁條,每個磁條的N極或S極對著磁盤的內圓周,每個磁條擺放的角度是當與轉子的磁條對應時二者在一條直線上;電動機的轉子固定在磁力機的主軸上,電動機的定子固定在磁力機殼體上;線圈通過橋式整流電路對蓄電池充電,蓄電池接負載。
文檔編號H02N11/00GK201113849SQ200720014628
公開日2008年9月10日 申請日期2007年9月21日 優(yōu)先權日2007年9月21日
發(fā)明者方玉成 申請人:方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