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包括:租用平臺服務器,存有支付賬號的信用度信息;數據采集裝置,采集并向租用平臺服務器上傳電動自行車的編號;支付終端;支付管理器,用于驗證支付賬號的信用度和余額并將通過驗證的支付賬號與電動自行車的編號綁定,計算租車時間;支付管理系統(tǒng),對被綁定的支付賬號預扣款并根據租車費用對該支付賬號退款;執(zhí)行裝置,受控于租用平臺服務器執(zhí)行出車和收車的動作。本租用系統(tǒng)對租車人的信用度進行分級,在租車人租車時租用系統(tǒng)對租車人的信用度進行驗證,避免信用度低的租車人租到電動自行車從而發(fā)生長時間占用電動自行車的事情,保證公共資源被充分利用,提高電動自行車公交系統(tǒng)的運行效率。
【專利說明】
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利用自動化技術實現交通工具的儲運的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它涉及一種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
【背景技術】
[0002]當今社會,人們出行的方式越來越多樣,除了步行,人們可以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交車、地鐵)、駕駛私家汽車、騎電瓶車或是自行車出行。但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等車且經常出現人擠人的情況,這對乘車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都會構成威脅;私家車的使用和維護成本高,且駕駛私家車容易造成交通擁堵并污染環(huán)境;電瓶車雖然輕便環(huán)保,但是在城市中的電瓶車充電站并未普及的背景下,騎電瓶車出行的局限性大,且電瓶車的安全存放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隨著“低碳出行”的倡議的提出,自行車以其環(huán)保輕便的優(yōu)點被越來越多的人選為出行工具,但是自行車的行駛速度較慢且易使人疲勞,只適合用作小范圍的代步工具。
[0003]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集合了電瓶車與自行車的優(yōu)點的交通工具,其環(huán)保輕便且可自動行駛,是“綠色出行”的理想交通工具,將電動自行車進行推廣作為公共交通工具具有較為廣闊的市場前景,而要將電動自行車進行大面積推廣,解決其租用的問題是當務之急。
【實用新型內容】
[0004]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0006]—種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包括:
[0007]租用平臺服務器,存有支付賬號的信用度信息;
[0008]數據采集裝置,采集并向租用平臺服務器上傳電動自行車的編號;
[0009]支付終端,用于獲取租車人的支付賬號;
[0010]支付管理器,與支付終端通信連接,用于驗證支付賬號的信用度和余額并將通過驗證的支付賬號與電動自行車的編號綁定,在綁定成功后開始計算租車時間;
[0011]支付管理系統(tǒng),對被綁定的支付賬號預扣款并根據租車費用對該支付賬號退款,與租用平臺服務器網絡連接;
[0012]執(zhí)行裝置,受控于租用平臺服務器執(zhí)行出車和收車的動作。
[0013]作為優(yōu)選方案:所述支付管理器在支付終端再次獲取同一支付賬號時將數據采集裝置采集到的電動自行車編號與該支付賬號綁定的電動自行車編號進行比對。
[0014]作為優(yōu)選方案:所述支付終端包括IC卡讀卡器和二維碼生成器。
[0015]作為優(yōu)選方案:所述支付管理系統(tǒng)以租車時長計算租車費用。
[0016]作為優(yōu)選方案:所述租用平臺服務器根據租車人占用電動自行車的時長生成信用度信息。
[0017]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點是:本租用系統(tǒng)對租車人的信用度進行分級,在租車人租車時租用系統(tǒng)對租車人的信用度進行驗證,只有信用度良好的租車人才能成功租到電動自行車,通過這種方案,可以避免信用度低的租車人租到電動自行車從而發(fā)生長時間占用電動自行車的事情,保證公共資源被充分利用,提高電動自行車公交系統(tǒng)的運行效率。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系統(tǒng)結構不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參照圖1,本系統(tǒng)包括支付終端、支付管理器、支付管理系統(tǒng)以及租用平臺服務器。其中支付終端設置在電動自行車存儲站處,在電動自行車存儲站處設有執(zhí)行裝置一一比如電磁鎖或電動自行車輸送機構,在電動自行車存儲站內裝有用于采集電動自行車編號的數據采集裝置,在電動自行車上安裝存有電動自行車編號的車載終端,數據采集裝置與車載終端無線通信,當電動自行車進入數據采集裝置與車載終端的通信范圍內時,數據采集裝置就能采集到電動自行車的編號,數據采集裝置將采集到的電動自行車的編號上傳至租用平臺服務器,租用平臺服務器與執(zhí)行裝置的控制器通信連接,執(zhí)行裝置的動作受控于租用平臺服務器。另外,數據采集裝置與支付管理器通信連接。
[0020]支付終端包括MCU控制模塊,與MCU控制模塊連接的IC卡讀卡模塊、二維碼生成模塊、通信模塊以及顯示模塊,顯示模塊用于顯示二維碼。支付管理器包括M⑶控制模塊,與MCU控制模塊連接的驗證模塊、計時模塊、綁定模塊、存儲模塊以及通信模塊。支付終端與支付管理器通信連接,支付管理器與支付管理系統(tǒng)通信連接,支付管理系統(tǒng)與租用平臺服務器通信連接。
[0021]租車人租車:租車人在支付終端處刷卡或掃描二維碼后,支付終端與支付管理器通訊將獲取的支付賬號發(fā)送給支付管理器,支付管理器與租用平臺服務器通信將支付賬號發(fā)送給租用平臺服務器,租用平臺服務器在數據庫中查詢支付賬號的信用度并將信用度信息發(fā)送給支付管理器,驗證模塊包括解析單元和比較單元。解析單元將支付賬號的信用度信息進行解析得到信用度值,比較單元將信用度值與設定值相比較。若支付賬號的信用度值低于設定值,則支付管理器與支付終端通信,支付終端提示租車人“信用度過低”,此時,支付管理系統(tǒng)不會執(zhí)行預扣款,該支付賬戶無法完成租車;若支付賬號的信用度值高于設定值,則支付管理器與支付管理系統(tǒng)通信,支付管理系統(tǒng)從其數據庫中調取該支付賬號的余額信息發(fā)送給支付管理器,解析單元解析出支付賬號的當前余額值,比較單元將當前余額值與設定值(設定值應包括租車押金和一部分富余金額)進行比較,若支付賬號的余額值低于設定值,則支付管理器與支付終端通信,支付終端提示租車人“余額不足”;若支付賬號的余額值高于設定值,則支付管理器與支付管理系統(tǒng)通信,支付管理系統(tǒng)從支付賬號中預扣款。預扣款成功后,支付管理系統(tǒng)與租用平臺服務器通信,租用平臺服務器從當前電動自行車存儲站中隨機選取一輛電動自行車并將該電動自行車的編號發(fā)送執(zhí)行裝置的控制器,執(zhí)行裝置的控制器控制執(zhí)行裝置動作,租車人得以獲取電動自行車。與此同時,租用平臺服務器將電動自行車的編號發(fā)送給支付管理器,支付管理器將支付賬號與電動自行車編號綁定并存儲,之后支付管理器的計時模塊開始計時。
[0022]租車人還車:租車人將電動自行車推入還車區(qū)域,租車人走到支付終端處刷卡或掃描二維碼,支付終端再次獲取到該支付賬號并將該支付賬號發(fā)送給支付管理器,支付管理器的讀取其存儲模塊中的該支付賬號綁定的電動自行車編號并將數據采集裝置采集到的還車區(qū)域的電動自行車編號與該支付賬號綁定的電動自行車編號進行比對,若兩者不相匹配,則支付管理器與支付終端通信,支付終端提示租車人“車輛編號不匹配”,此時租車人將無法繼續(xù)操作;若車輛編號匹配成功,計時模塊停止計時且支付管理器將記得的租車時間發(fā)送給支付管理系統(tǒng),支付管理系統(tǒng)根據租車時長計算出租車費用并得所剩費用,管理系統(tǒng)與租用平臺服務器通信,支付平臺服務器向執(zhí)行裝置的控制器發(fā)送動作指令,執(zhí)行裝置執(zhí)行收車動作,在收車完成后支付管理系統(tǒng)向支付賬號退還所剩費用。另外,支付管理系統(tǒng)將支付賬號的租車時長信息發(fā)送給租用平臺服務器,租用平臺服務器根據租車時長生成該支付賬號的信用度信息并將信用度信息存入數據庫中。
[0023]租車人租用電動自行車的時間越長,其支付賬號的信用度就越低,若支付賬號的信用度過低,其將不可用來租車,通過這種措施,可以避免信用度低的租車人租到電動自行車從而發(fā)生長時間占用電動自行車的事情,保證公共資源被充分利用,提高電動自行車公交系統(tǒng)的運行效率。
[0024]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僅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凡屬于本實用新型思路下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其特征是,包括: 租用平臺服務器,存有支付賬號的信用度信息; 數據采集裝置,采集并向租用平臺服務器上傳電動自行車的編號; 支付終端,用于獲取租車人的支付賬號; 支付管理器,與支付終端通信連接,用于驗證支付賬號的信用度和余額并將通過驗證的支付賬號與電動自行車的編號綁定,在綁定成功后開始計算租車時間; 支付管理系統(tǒng),對被綁定的支付賬號預扣款并根據租車費用對該支付賬號退款,與租用平臺服務器網絡連接; 執(zhí)行裝置,受控于租用平臺服務器執(zhí)行出車和收車的動作。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支付管理器在支付終端再次獲取同一支付賬號時將數據采集裝置采集到的電動自行車編號與該支付賬號綁定的電動自行車編號進行比對。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支付終端包括IC卡讀卡器和二維碼生成器。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支付管理系統(tǒng)以租車時長計算租車費用。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租用平臺服務器根據租車人占用電動自行車的時長生成信用度信息。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自行車租用系統(tǒng),其特征是:所述支付管理器與數據采集裝置通信連接。
【文檔編號】G06Q20/34GK205582127SQ201620296151
【公開日】2016年9月14日
【申請日】2016年4月9日
【發(fā)明人】張嘉文
【申請人】杭州承揚自動化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