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統計網絡信息推廣者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相關性的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網絡信息統計分析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統計網絡信息推廣者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的相關性的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在進行網絡銷售或網絡廣告推廣時,往往需要統計信息推廣者從事的信息推廣工作與最終產生的目標行為的相關性,以判斷每個信息推廣者工作的效果。而在現有技術中,都是對每個信息推廣者工作的直接效果進行統計,即統計信息推廣工作與最終產生的目標行為的直接相關性,而尚無對間接相關性進行統計分析,使得至今尚未有一種能較好滿足各方需求且全面、切實、準確地反映信息推廣者工作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的相關性的統計分析技術。這就極大地影響了信息推廣者從事推廣工作的積極性,極大地影響了網絡廣告推廣的發(fā)展,最終影響了網絡銷售的發(fā)展。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統計網絡信息推廣者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的相關性的系統,該系統有利于準確地反映出各信息推廣者的信息推廣工作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的相關性。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統計網絡信息推廣者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相關性的系統,包括服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上設有信息生成模塊、用戶注冊模塊、信息唯一網址生成模塊和統計分析模塊;所述信息生成模塊用于根據定制生成要推廣的信息內容及將所述信息與目標行為關聯,并生成與所述信息對應的唯一信息標識;所述用戶注冊模塊用于進行信息推廣者的注冊、管理,并生成與所述信息推廣者對應的唯一身份標識;所述信息唯一網址生成模塊用于根據唯一信息標識和唯一身份標識的不同,生成唯一網址鏈接,以由信息推廣者在網絡的各類應用平臺上發(fā)布生成的唯一網址鏈接;所述統計分析模塊從訪問網址中解析出對應的信息頁面及是否關聯有網絡推廣者,按如下方法進行目標行為相關性統計(1)若網絡訪客通過唯一網址鏈接進入對應的信息頁面,并完成與該信息關聯的目標行為時,則該目標行為與該信息推廣者直接相關;(2)若網絡訪客通過唯一網絡鏈接進入對應的信息頁面,但沒有進行與該信息關聯的目標行為時,則記錄下對應于該信息、該信息推廣者的信息訪問記錄;(3)若網絡訪客不通過唯一網絡鏈接,而是通過其他網絡途徑直接訪問信息頁面,并完成與該信息關聯的目標行為時,統計該信息對應的信息訪問記錄,根據每個信息推廣者帶來的信息訪問記錄的數量,按比例統計目標行為與每個信息推廣者的相關性。
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在進行信息推廣工作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相關性統計分析時,不僅考慮了直接帶來目標行為的直接相關性,而且引入了按訪問記錄考慮間接相關性的機制,并提供了具體的實現技術,充分考慮了訪問量帶來的貢獻的理念,較好地滿足了信息推廣者與廣告主的需求,具有很強的實用性。
圖1是本發(fā)明實施例的工作網絡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fā)明統計網絡信息推廣者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相關性的系統,包括服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上設有信息生成模塊、用戶注冊模塊、信息唯一網址生成模塊和統計分析模塊;所述信息生成模塊用于根據定制生成要推廣的信息內容及將所述信息與目標行為關聯,并生成與所述信息對應的唯一信息標識;所述用戶注冊模塊用于進行信息推廣者的注冊、管理,并生成與所述信息推廣者對應的唯一身份標識;所述信息唯一網址生成模塊用于根據唯一信息標識和唯一身份標識的不同,生成唯一網址鏈接,以由信息推廣者在網絡的各類應用平臺上發(fā)布生成的唯一網址鏈接;所述統計分析模塊從訪問網址中解析出對應的信息頁面及是否關聯有網絡推廣者,按如下方法進行目標行為相關性統計(1)若網絡訪客通過唯一網址鏈接進入對應的信息頁面,并完成與該信息關聯的目標行為時,則該目標行為與該信息推廣者直接相關;(2)若網絡訪客通過唯一網絡鏈接進入對應的信息頁面,但沒有進行與該信息關聯的目標行為時,則記錄下對應于該信息、該信息推廣者的信息訪問記錄;(3)若網絡訪客不通過唯一網絡鏈接,而是通過其他網絡途徑直接訪問信息頁面,并完成與該信息關聯的目標行為時,統計該信息對應的信息訪問記錄,根據每個信息推廣者帶來的信息訪問記錄的數量,按比例統計目標行為與每個信息推廣者的相關性。
上述用戶注冊模塊還用于生成與注冊的信息推廣者對應的個人主頁,所述統計分析模塊進行目標行為相關性統計時,若網絡訪客通過唯一網絡鏈接訪問一信息,而該信息不存在時,則該網絡鏈接跳轉至信息推廣者的個人主頁。
下面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fā)明如何應用于網絡廣告推廣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1.廣告主在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即本發(fā)明的服務器)上注冊,并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價格、傭金、運費、商品描述、商品參數、商家介紹等建立網上店鋪和商品資料庫;推廣人員在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上進行注冊。
2.推廣人員(即本發(fā)明的信息推廣者)選擇所要推廣的商品或服務后,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自動生成所選擇商品的唯一廣告代碼鏈接(即本發(fā)明的唯一網址鏈接),即通過該廣告代碼鏈接可以特定某一推廣人員和某一商品或服務;同時,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自動生成推廣人員專屬的網上導購店鋪,該店鋪由推廣人員所選擇的商品或服務構成,并通過上述廣告代碼鏈接鏈接到相應的廣告主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頁面(即本發(fā)明的個人主頁)。
3.推廣人員將上述廣告代碼鏈接復制并黏貼到網站、博客、微博、論壇、SNS空間、 各種IM簽名處、電子郵件正文以及任何可以發(fā)布廣告代碼鏈接的互聯網或手機網絡空間里。
4.互聯網或手機網絡訪問者點擊推廣人員發(fā)布的上述廣告代碼鏈接后,進入相應商品或服務的銷售頁面時,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自動記錄下該訪問者的訪問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訪問者IP、廣告代碼鏈接所特定的推廣人員信息和商品或服務信息。
5.訪問者購買該廣告代碼鏈接所特定的商品或服務時,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自動記錄下該購買記錄,該購買記錄專屬于該商品或服務和該推廣人員;訪問者不購買該廣告代碼鏈接所特定的商品或服務而離開該商品或服務銷售頁面時,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自動記錄下一個訪問記錄,該訪問記錄專屬于該商品或服務和該推廣人員。
6.當該商品或服務未來發(fā)生購買記錄時,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自動分析該購買商品或服務的訪問者對該商品或服務的銷售頁面的訪問是否來自某推廣人員發(fā)布的廣告代碼鏈接。如果是,則按步驟5記錄下該購買記錄并進入步驟 7;如果不是則記錄下該購買記錄歸屬于該商品或服務所記載的訪問記錄所專屬的推廣人員,并進入步驟7。
7.對于商品或服務的購買記錄,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按照購買記錄的歸屬分配廣告主對該商品或服務所定的傭金,即如果屬于基于廣告代碼鏈接而產生的直接訪問(包括瀏覽器COOKIE有效期內所確認的再次訪問)并產生的購買記錄的,該傭金直接被分配給該廣告代碼鏈接所特定的推廣人員;如果不是基于廣告代碼鏈接而產生的直接訪問而產生的購買記錄,則該傭金被分配給該商品或服務所關聯的訪問記錄里所特定的推廣人員,復數推廣人員的情況下則按照訪問記錄的多寡按比例分配傭金給復數的推廣人員。
8.廣告主的商品或服務下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或服務庫存為0時,或廣告主停止銷售商品或服務時,推廣人員所擁有的網上導購店鋪所列的商品或服務導購信息也相應不顯示。上述訪問者在點擊下架商品或服務所對應的廣告代碼鏈接后,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自動將鏈接跳轉到該廣告代碼鏈接所特定的推廣人員所擁有的網上導購店鋪。
9.上述訪問者在點擊上述網上導購店鋪上的其他商品購買信息后,廣告聯盟服務商或網上商城平臺運營商的服務器自動將鏈接跳轉對應的商品或服務銷售頁面上,并重復步驟5。
以上是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發(fā)明技術方案所作的改變,所產生的功能作用未超出本發(fā)明技術方案的范圍時,均屬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統計網絡信息推廣者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相關性的系統,包括服務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上設有信息生成模塊、用戶注冊模塊、信息唯一網址生成模塊和統計分析模塊;所述信息生成模塊用于根據定制生成要推廣的信息內容及將所述信息與目標行為關聯,并生成與所述信息對應的唯一信息標識;所述用戶注冊模塊用于進行信息推廣者的注冊、管理,并生成與所述信息推廣者對應的唯一身份標識;所述信息唯一網址生成模塊用于根據唯一信息標識和唯一身份標識的不同,生成唯一網址鏈接,以由信息推廣者在網絡的各類應用平臺上發(fā)布生成的唯一網址鏈接;所述統計分析模塊從訪問網址中解析出對應的信息頁面及是否關聯有網絡推廣者,按如下方法進行目標行為相關性統計(1)若網絡訪客通過唯一網址鏈接進入對應的信息頁面,并完成與該信息關聯的目標行為時,則該目標行為與該信息推廣者直接相關;(2)若網絡訪客通過唯一網絡鏈接進入對應的信息頁面,但沒有進行與該信息關聯的目標行為時,則記錄下對應于該信息、該信息推廣者的信息訪問記錄;(3)若網絡訪客不通過唯一網絡鏈接,而是通過其他網絡途徑直接訪問信息頁面,并完成與該信息關聯的目標行為時,統計該信息對應的信息訪問記錄,根據每個信息推廣者帶來的信息訪問記錄的數量,按比例統計目標行為與每個信息推廣者的相關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統計網絡信息推廣者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的相關性的系統, 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注冊模塊還用于生成與注冊的信息推廣者對應的個人主頁,所述統計分析模塊進行目標行為相關性統計時,若網絡訪客通過唯一網絡鏈接訪問一信息,而該信息不存在時,則該網絡鏈接跳轉至信息推廣者的個人主頁。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統計網絡信息推廣者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相關性的系統,包括設有信息生成模塊、用戶注冊模塊、信息唯一網址生成模塊和統計分析模塊的服務器,信息唯一網址生成模塊用于根據信息和信息推廣者的不同,生成唯一網址鏈接;統計分析模塊按如下方法進行相關性統計若訪問者通過唯一網址鏈接訪問并完成目標行為,則該目標行為與該信息推廣者直接相關;若訪問者通過唯一網址鏈接訪問但沒有進行目標行為,則記錄下訪問記錄;若訪問者通過其他途徑訪問并完成目標行為,則按每個信息推廣者關聯的信息訪問記錄量統計目標行為與每個信息推廣者的相關性。該系統有利于準確地反映出各信息推廣者的信息推廣工作與網絡訪客目標行為的相關性。
文檔編號G06Q30/02GK102521355SQ201110414968
公開日2012年6月27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 優(yōu)先權日2011年12月14日
發(fā)明者陳勇 申請人:福州力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