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計,其包括以下組份:大米淀粉5~10%、糯米淀粉10~15%、氫氧化鈉1~2%、羧甲基纖維素0.5~1%、雙氧水0.5~1%、環(huán)氧樹脂1~2%、硫酸亞鐵銨0.01~0.02%、硼砂0.1~0.3%、消泡劑0.5~1%、防腐劑0.5~1%,余量為水。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其初粘力強,不易凝膠、跑楞,也不易霉變和滲膠,熱冷均可用,貯存周期長,適于粘接各類紙箱。
【專利說明】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粘合劑的配方,具體地說,涉及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瓦楞紙箱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國家對瓦楞紙箱的標準要求也越來越高,尤其是對瓦楞紙箱的粘合處的要求。這一指標要求取決于粘合劑的質量?,F有的瓦楞紙粘合劑的粘力弱、容易霉變和保存周期短,不能滿足當下高標準的要求。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其初粘力強,不易凝膠、跑楞,也不易霉變和滲膠,熱冷均可用,貯存周期長,適于粘接各類紙箱。
[0004]本發(fā)明目的通過下述技術方案來實現:
[0005]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以重量百分比計,其包括以下組份:大米淀粉5~10%、糯米淀粉10~15%、氫氧化鈉I~2%、羧甲基纖維素0.5~I %、雙氧水0.5~I %、環(huán)氧樹脂I~2%、硫酸亞鐵銨0.01~0.02%、硼砂0.1~0.3%、消泡劑0.5~1%、防腐劑
0.5~1%,余量為水。
[0006]進一步的,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以重量百分比計,其包括以下組份:大米淀粉5~8%、糯米淀粉13~15%、氫氧化鈉1.5~2%、羧甲基纖維素0.8~1%、雙氧水0.5~
0.8%、環(huán)氧樹脂1.5~2%、硫酸亞 鐵銨0.01~0.015%、硼砂0.2~0.3%、消泡劑0.8~1%、防腐劑0.8~1%,余量為水。
[0007]進一步的,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以重量百分比計,其包括以下組份:大米淀粉8%、糯米淀粉15%、氫氧化鈉1.8%、羧甲基纖維素0.8%、雙氧水0.8%、環(huán)氧樹脂1.8%、硫酸亞鐵銨0.015 %、硼砂0.3 %、消泡劑0.8 %、防腐劑0.8 %,余量為水。
[0008]本發(fā)明的優(yōu)點是:其初粘力強,不易凝膠、跑楞,也不易霉變和滲膠,熱冷均可用,貯存周期長,適于粘接各類紙箱。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實施例1
[0010]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以重量百分比計,其包括以下組份:大米淀粉5%、糯米淀粉15%、氫氧化鈉I %、羧甲基纖維素0.5%、雙氧水I %、環(huán)氧樹脂2%、硫酸亞鐵銨
0.02%,硼砂0.1%、消泡劑0.5%、防腐劑0.5%,余量為水。
[0011]實施例2
[0012]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以重量百分比計,其包括以下組份:大米淀粉8%、糯米淀粉15%、氫氧化鈉1.8%、羧甲基纖維素0.8%、雙氧水0.8%、環(huán)氧樹脂1.8%、硫酸亞鐵銨0.015 %、硼砂0.3 %、消泡劑 0.8%、防腐劑0.8%,余量為水。
[0013]實施例3[0014] 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剤,以重量百分比計,其包括以下組份:大米淀粉10%、糯米淀粉15 %、氫氧化鈉2 %、羧甲基纖維素I %、雙氧水I %、環(huán)氧樹脂2 %、硫酸亞鐵銨
0.02 %、硼砂0.1 %、消泡劑I %、防腐劑1%,`余量為水。
【權利要求】
1.一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其特征在干:以重量百分比計,其包括以下組份:大米淀粉5~10%、糯米淀粉10~15%、氫氧化鈉I~2%、羧甲基纖維素0.5~1%、雙氧水0.5~I %、環(huán)氧樹脂I~2 %、硫酸亞鐵銨0.01~0.02 %、硼砂0.1~0.3 %、消泡劑0.5~I %、防腐劑0.5~1%,余量為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ー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計,其包括以下組份:大米淀粉5~8%、糯米淀粉13~15%、氫氧化鈉1.5~2%、羧甲基纖維素0.8~I %、雙氧水0.5~0.8%、環(huán)氧樹脂1.5~2%、硫酸亞鐵銨0.01~0.015%、硼砂0.2~0.3%、消泡劑0.8~1%、防腐劑0.8~1%,余量為水。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ー種瓦楞紙板用粘合劑,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百分比計,其包括以下組份:大米淀粉8%、糯米淀粉15%、氫氧化鈉1.8%、羧甲基纖維素0.8%、雙氧水0.8%、環(huán)氧樹脂1.8%、硫酸亞鐵銨0.015%、硼砂0.3%、消泡劑0.8%、防腐劑0.8%,余量為水。`
【文檔編號】C09J163/00GK103497700SQ201310436292
【公開日】2014年1月8日 申請日期:2013年9月18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9月18日
【發(fā)明者】朱小軍 申請人:朱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