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兩用臺燈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臺燈,特指一種兩用臺燈。
【背景技術】
[0002]在斷電情況下,臺燈無法提供照明,需轉換蠟燭照明,但有時難以找到適合擺放蠟燭的地方,放置在木質家具上會存在安全隱患。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兩用臺燈。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兩用臺燈,包括固定座、連桿及旋轉座,所述的連桿垂直固定在固定座上,所述的旋轉座分為上部、中部和下部,上部為帶有LED燈的燈座,下部為蠟燭座,中部與連桿轉動連接。
[0005]旋轉座的下部設置有嵌置蠟燭的凹槽。
[0006]本發(fā)明的兩頭分設為燈座和蠟燭座,通過轉動轉換選擇,在斷電情況下,能轉換成蠟燭座以插置蠟燭,具有一體兩用的功能,并能減少安全隱患。
[0007]【附圖說明】:
附圖1為本發(fā)明之結構示意圖。
[0008]【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審查委員能對本發(fā)明之目的、特征及功能有更進一步了解,茲舉較佳實施例并配合圖式詳細說明如下:
請參閱圖1所示,系為本發(fā)明之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本發(fā)明是有關一種兩用臺燈,包括固定座1、連桿2及旋轉座3,所述的連桿2垂直固定在固定座I上,所述的旋轉座3分為上部、中部和下部,上部為帶有LED燈的燈座4,下部為蠟燭座5,中部與連桿2轉動連接。
[0009]旋轉座3的下部設置有嵌置蠟燭的凹槽。
[0010]本發(fā)明的兩頭分設為燈座和蠟燭座,通過轉動轉換選擇,在斷電情況下,能轉換成蠟燭座以插置蠟燭,具有一體兩用的功能,并能減少安全隱患。
[0011]當然,以上圖示僅為本發(fā)明較佳實施方式,并非以此限定本發(fā)明的使用范圍,故,凡是在本發(fā)明原理上做等效改變均應包含在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內(nèi)。
【主權項】
1.一種兩用臺燈,包括固定座(I)、連桿(2)及旋轉座(3),所述的連桿(2)垂直固定在固定座(I)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旋轉座(3 )分為上部、中部和下部,上部為帶有LED燈的燈座(4 ),下部為蠟燭座(5 ),中部與連桿(2 )轉動連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兩用臺燈,其特征在于:旋轉座(3)的下部設置有嵌置蠟燭的凹槽。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臺燈,特指一種兩用臺燈,包括固定座、連桿及旋轉座,所述的連桿垂直固定在固定座上,所述的旋轉座分為上部、中部和下部,上部為帶有LED燈的燈座,下部為蠟燭座,中部與連桿轉動連接。旋轉座的下部設置有嵌置蠟燭的凹槽。本發(fā)明的兩頭分設為燈座和蠟燭座,通過轉動轉換選擇,在斷電情況下,能轉換成蠟燭座以插置蠟燭,具有一體兩用的功能,并能減少安全隱患。
【IPC分類】F21V21-14, F21Y101-02, F21V35-00, F21S6-00
【公開號】CN104712947
【申請?zhí)枴緾N201310686215
【發(fā)明人】林如會
【申請人】林如會
【公開日】2015年6月17日
【申請日】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