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包括底座、外殼和燈管;所述底座的下側(cè)安裝有滾輪;外殼內(nèi)安裝有蓄電池;燈管的上端固定有防雨棚,防雨棚的頂部固定有水平的太陽能光伏板,太陽能光伏板的中心上固定有風向指示裝置;所述防雨棚的外側(cè)固定安裝有閃光燈;所述燈管上安裝有手持燈具和固定燈具,手持燈具通過卡扣卡設置在燈管上,固定燈具通過螺絲固定在燈管上,手持燈具連接的導線繞在繞線盤上。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在底座上的滾輪使照明燈便于在工地上移動使用;通過太陽能光伏板利用太陽能為蓄電池充電,節(jié)能環(huán)保;閃光燈能夠在夜晚不使用時亮起,指示照明燈的位置,避免人員或其他移動車輛撞在照明燈上,保護照明燈。
【專利說明】
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工具,具體是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
【背景技術】
[0002]由于大部分建筑工地的施工范圍大,更有施工現(xiàn)場超過20000m2每層的情況,施工面積較大,因此,在夜晚施工往往徐需啊喲充足的照明,可移動的燈架在大面積施工時是常用的一種照明輔助工具。
[0003]傳統(tǒng)的建筑工地用燈架采用角鋼制作成倒T字形結(jié)構(gòu),既笨重,又容易被碰倒,現(xiàn)場地面不平時更是無法安全使用;而且其功能簡單,僅僅只能夠照明,且照明不夠靈活。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0005]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6]—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包括底座、外殼和燈管;所述底座的下側(cè)安裝有滾輪;外殼固定在底座上,外殼內(nèi)安裝有蓄電池;所述燈管豎直固定在外殼上,燈管的上端固定有防雨棚,防雨棚的材質(zhì)為塑料,為圓錐結(jié)構(gòu),防雨棚的頂部固定有水平的太陽能光伏板,太陽能光伏板通過導線以及轉(zhuǎn)換器與蓄電池的輸入端連接,太陽能光伏板的中心上固定有風向指示裝置;所述防雨棚的外側(cè)固定安裝有閃光燈;所述燈管上安裝有手持燈具和固定燈具,手持燈具通過卡扣卡設置在燈管上,固定燈具通過螺絲固定在燈管上,手持燈具和固定燈具均通過導線連接在蓄電池的輸出軸上,導線與蓄電池之間設有控制開關,手持燈具連接的導線繞在繞線盤上。
[0007]進一步的:所述滾輪的材質(zhì)為鐵。
[0008]進一步的:所述燈管的長度為1.2?1.5m。
[0009]進一步的:所述風向指示裝置由豎桿和布料構(gòu)成。
[0010]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在底座上的滾輪使照明燈便于在工地上移動使用;通過太陽能光伏板利用太陽能為蓄電池充電,提供一部分電能,節(jié)能環(huán)保;風向指示裝置能夠監(jiān)測工地周圍的風向,使工人工作時便于躲避下風口,合理規(guī)劃工作地點,避免粉塵對工人造成傷害;閃光燈能夠在夜晚不使用時亮起,指示照明燈的位置,避免人員或其他移動車輛撞在照明燈上,保護照明燈;手持燈具移動的距離更遠,使用更加靈活。
【附圖說明】
[0011]圖1為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0012]圖中:1-底座,2-外殼,3-燈管,4-防雨棚,5-太陽能光伏板,6_手持燈具,7_固定燈具,8-閃光燈,9-風向指示裝置,10-繞線盤,11-導線,12-蓄電池,13-控制開關,14-滾輪。
【具體實施方式】
[0013]下面將結(jié)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4]請參閱圖,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包括底座1、外殼2和燈管3;所述底座I的下側(cè)安裝有滾輪14,滾輪14的材質(zhì)為鐵,使其在建筑工地中移動時,提高耐磨性,延長使用壽命;外殼2固定在底座I上,外殼2內(nèi)安裝有蓄電池12,蓄電池12為內(nèi)部元件供電;所述燈管3豎直固定在外殼2上,燈管3的長度為1.2?1.5m,燈管3的上端固定有防雨棚4,防雨棚4的材質(zhì)為塑料,為圓錐結(jié)構(gòu),防雨棚4的頂部固定有水平的太陽能光伏板5,太陽能光伏板5通過導線以及轉(zhuǎn)換器與蓄電池12的輸入端連接,通過太陽能發(fā)電為蓄電池12提供一部分電能,太陽能光伏板5的中心上固定有風向指示裝置9,風向指示裝置9由豎桿和布料構(gòu)成,其能夠監(jiān)測工地周圍的風向,使工人工作時便于躲避下風口,合理規(guī)劃工作地點,避免粉塵對工人造成傷害;所述防雨棚4的外側(cè)固定安裝有閃光燈8,閃光燈8能夠在夜晚不使用時亮起,指示照明燈的位置,避免人員或其他移動車輛撞在照明燈上,保護照明燈;所述燈管3上安裝有手持燈具6和固定燈具7,手持燈具6通過卡扣卡設置在燈管3上,固定燈具7通過螺絲固定在燈管3上,手持燈具6和固定燈具7均通過導線11連接在蓄電池12的輸出軸上,導線11與蓄電池12之間設有控制開關13,手持燈具6連接的導線11繞在繞線盤10上,使手持燈具6移動的距離更遠,使用更加靈活。
[0015]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在底座上的滾輪使照明燈便于在工地上移動使用;通過太陽能光伏板利用太陽能為蓄電池充電,提供一部分電能,節(jié)能環(huán)保;風向指示裝置能夠監(jiān)測工地周圍的風向,使工人工作時便于躲避下風口,合理規(guī)劃工作地點,避免粉塵對工人造成傷害;閃光燈能夠在夜晚不使用時亮起,指示照明燈的位置,避免人員或其他移動車輛撞在照明燈上,保護照明燈;手持燈具移動的距離更遠,使用更加靈活。
[0016]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quán)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quán)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nèi)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nèi)。不應將權(quán)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quán)利要求。
[0017]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quán)項】
1.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包括底座(I)、外殼(2)和燈管(3 );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I)的下側(cè)安裝有滾輪(14);外殼(2)固定在底座(I)上,外殼(2)內(nèi)安裝有蓄電池(12);所述燈管(3)豎直固定在外殼(2)上,燈管(3)的上端固定有防雨棚(4),防雨棚(4)的材質(zhì)為塑料,為圓錐結(jié)構(gòu),防雨棚(4)的頂部固定有水平的太陽能光伏板(5),太陽能光伏板(5)通過導線以及轉(zhuǎn)換器與蓄電池(12)的輸入端連接,太陽能光伏板(5)的中心上固定有風向指示裝置(9);所述防雨棚(4)的外側(cè)固定安裝有閃光燈(8);所述燈管(3)上安裝有手持燈具(6)和固定燈具(7),手持燈具(6)通過卡扣卡設置在燈管(3)上,固定燈具(7)通過螺絲固定在燈管(3)上,手持燈具(6)和固定燈具(7)均通過導線(11)連接在蓄電池(12)的輸出軸上,導線(11)與蓄電池(12)之間設有控制開關(13),手持燈具(6)連接的導線(11)繞在繞線盤(10)上。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14)的材質(zhì)為鐵。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管(3)的長度為1.2?1.5m。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工地用照明燈,其特征在于:所述風向指示裝置(9)由豎桿和布料構(gòu)成。
【文檔編號】F21V33/00GK205717000SQ201620665826
【公開日】2016年11月23日
【申請日】2016年6月30日
【發(fā)明人】蘇昭強
【申請人】蘇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