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電子蠟燭燈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佛具類燈具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電子蠟燭燈泡。
背景技術:
目前現(xiàn)有的工藝燈和佛具用品的燈具種類繁多,各有其特點。常見的佛燈是在發(fā)光源外部罩設一可透光的燈罩,使發(fā)光源透過罩體而產生不同的光源效果。現(xiàn)有技術中,有使用LED燈來模仿蠟燭的效果,但是直接使用LED燈體作為發(fā)光源,使LED蠟燭燈的照射面成面狀,達不到蠟燭的火焰效果,只能達到普通的照明效果。
發(fā)明內容針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子蠟燭燈泡,蠟燭火焰仿真度高,結構簡單,拆裝方便。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為:電子蠟燭燈泡,包括燈頭、燈杯和透光燈罩,燈杯一端與燈頭固定連接,另一端與透光燈罩卡接;所述燈杯內設有一電路板,電路板上有至少一個LED燈;所述電路板與燈頭電連接;還包括一火焰型導光柱,由一定位板固定于燈杯內LED燈上方,并延伸到透光燈罩內。進一步的,所述燈杯內設有一臺階,所述定位板和電路板被與燈杯卡接的透光燈罩邊緣壓定在該臺階上。進一步的,所述火焰型導光柱底部中心設有一焰心型空心部,該導光柱采用透明導光材料做成。進一步的,所述燈頭、燈杯和透明燈罩組合構成火焰型燈泡,燈杯和透明燈罩均為紅色,LED燈發(fā)出紅色光,整體形成仿真度極高的蠟燭火焰。進一步的,所述燈頭底部為螺旋接口或卡合接口。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火焰型導光柱使得該電子蠟燭燈泡具有高的蠟燭火焰仿真效果,且結構簡單,拆裝方便,特別適合禮佛使用。
圖1為本實用新型電子蠟燭燈泡剖視圖;圖2為火焰型導光柱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電子蠟燭燈泡外形示意圖。附圖標記:1、燈頭;2、燈杯;3、透光燈罩;4、電路板;5、導光柱;501、空心部;6、定位板。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如圖1-3所示為本實用新型電子蠟燭燈泡結構示意圖,包括燈頭1、燈杯2和透光燈罩3,燈杯2 —端與燈頭I固定連接,另一端與透光燈罩3卡接,燈杯2內設有一電路板4,電路板4上有至少一個LED燈,且電路板4與燈頭I電連接;還包括一火焰型導光柱5,由一定位板6固定于燈杯2內LED燈上方,并延伸到透光燈罩3內。其中,定位板6與電路板4的固定方式為:在燈杯2內設有一臺階,定位板6和電路板4被與燈杯2卡接的透光燈罩3邊緣壓定在該臺階上。該實施例中,燈頭1、燈杯2和透明燈罩3組合構成火焰型燈泡,燈頭I為導體,與燈座連接導電,燈杯2和透明燈罩3均為紅色,LED燈發(fā)出紅色光,整體形成仿真度極高的蠟燭火焰,如圖3所示。為了使得蠟燭火焰的仿真效果更好,本實用新型的火焰型導光柱5底部中心設有一焰心型空心部501,如圖2所示,點亮LED燈時,LED燈發(fā)出的紅光經火焰型導光柱5導出到透明燈罩3內,并照亮整個透明燈罩3及周圍,其底部焰心型空心部501形成火焰焰心的照明效果,大大提高該蠟燭火焰的仿真度。該結構中燈頭I底部為螺旋接口或卡合接口,可方便與各種燈座旋接或卡接。該結構的電路板4、固定板6、導光柱5和透明燈罩3均為可拆卸連接,只要從燈杯2上拆下透明燈罩3,便可容易拿出固定板6和導光柱5,方便檢查、拆裝電路板4。盡管結合優(yōu)選實施方案具體展示和介紹了本實用新型,但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明白,在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在形式上和細節(jié)上對本實用新型做出各種變化,均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1.電子蠟燭燈泡,包括燈頭、燈杯和透光燈罩,燈杯一端與燈頭固定連接,另一端與透光燈罩卡接,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杯內設有一電路板,電路板上有至少一個LED燈;所述電路板與燈頭電連接;還包括一火焰型導光柱,由一定位板固定于燈杯內LED燈上方,并延伸到透光燈罩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電子蠟燭燈泡,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杯內設有一臺階,所述定位板和電路板被與燈杯卡接的透光燈罩邊緣壓定在該臺階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電子蠟燭燈泡,其特征在于:所述火焰型導光柱底部中心設有一焰心型空心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電子蠟燭燈泡,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燈杯和透明燈罩組合構成火焰型燈泡。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電子蠟燭燈泡,其特征在于:所述燈頭底部為螺旋接口或卡合接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佛具類燈具領域,公開了一種電子蠟燭燈泡,包括燈頭、燈杯和透光燈罩,燈杯一端與燈頭固定連接,另一端與透光燈罩卡接;所述燈杯內設有一電路板,電路板上有至少一個LED燈;所述電路板與燈頭電連接;還包括一火焰型導光柱,由一定位板固定于燈杯內LED燈上方,并延伸到透光燈罩內?;鹧嫘蛯Ч庵沟迷撾娮酉灎T燈泡具有高的蠟燭火焰仿真效果,且結構簡單,拆裝方便,特別適合禮佛使用。
文檔編號F21Y101/02GK202947074SQ20122069480
公開日2013年5月22日 申請日期2012年12月17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12月17日
發(fā)明者李相江 申請人:廈門市歐特朗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