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車輛控制,尤其涉及一種屏幕亮度的調節(jié)處理方法、裝置、設備及介質。
背景技術:
1、隨著車輛智能化的發(fā)展,在車輛中安裝車機屏幕,以提供相關輔助駕駛服務等越發(fā)常見,比如,在車機屏幕上顯示全息影像以輔助倒車等。
2、相關技術中,車機屏幕的亮度基于環(huán)境亮度確定,環(huán)境亮度越低,則車機屏幕的屏幕亮度越低,反之,環(huán)境亮度越高,則車機屏幕的屏幕亮度越高。
3、然而,上述跟隨環(huán)境亮度調節(jié)車機屏幕的屏幕亮度的方式中,在夜晚等較暗環(huán)境下,導致屏幕亮度較暗,從而,可能會導致車機屏幕上顯示的相關應用界面不清楚,影響輔助駕駛的體驗。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或者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公開提供了一種屏幕亮度的調節(jié)處理方法、裝置、設備及介質,解決了現(xiàn)有技術中,車機屏幕上顯示的相關應用界面不清楚,影響輔助駕駛的體驗的技術問題。
2、本公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屏幕亮度的調節(jié)處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響應于獲取到目標應用的顯示請求,確定所述目標應用是否屬于預設應用集合;在屬于所述預設應用集合時,識別車機屏幕的初始屏幕亮度是否大于預先確定的屏幕亮度閾值;在不大于所述屏幕亮度閾值時,確定與所述目標應用對應的目標亮度補償值;根據所述目標亮度補償值和所述屏幕亮度閾值確定目標屏幕亮度;將所述車機屏幕的屏幕亮度提升到所述目標屏幕亮度,并在所述車機屏幕上顯示所述目標應用的應用界面。
3、本公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屏幕亮度的調節(jié)處理裝置,所述裝置包括:第一確定模塊,用于響應于獲取到目標應用的顯示請求,確定所述目標應用是否屬于預設應用集合;識別模塊,用于在屬于所述預設應用集合時,識別車機屏幕的初始屏幕亮度是否大于預先確定的屏幕亮度閾值;第二確定模塊,用于在不大于所述屏幕亮度閾值時,確定與所述目標應用對應的目標亮度補償值;第三確定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目標亮度補償值和所述屏幕亮度閾值確定目標屏幕亮度;顯示處理模塊,用于將所述車機屏幕的屏幕亮度提升到所述目標屏幕亮度,并在所述車機屏幕上顯示所述目標應用的應用界面。
4、本公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處理器;用于存儲所述處理器可執(zhí)行指令的存儲器;所述處理器,用于從所述存儲器中讀取所述可執(zhí)行指令,并執(zhí)行所述指令以實現(xiàn)如本公開實施例提供的屏幕亮度的調節(jié)處理方法。
5、本公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所述存儲介質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用于執(zhí)行如本公開實施例提供的屏幕亮度的調節(jié)處理方法。
6、本公開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yōu)點:
7、本公開實施例提供的屏幕亮度的調節(jié)處理方案,響應于獲取到目標應用的顯示請求,確定目標應用是否屬于預設應用集合,在屬于預設應用集合時,識別車機屏幕的初始屏幕亮度是否大于預先確定的屏幕亮度閾值,在不大于屏幕亮度閾值時,確定與目標應用對應的目標亮度補償值,進而,根據目標亮度補償值和屏幕亮度閾值確定目標屏幕亮度,將車機屏幕的屏幕亮度提升到目標屏幕亮度,并在車機屏幕上顯示目標應用的應用界面。在本技術方案中,保證了相關應用界面的顯示清晰度,提升了用戶輔助駕駛體驗。
1.一種屏幕亮度的調節(jié)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識別車機屏幕的初始屏幕亮度是否大于預先確定的屏幕亮度閾值之前,還包括: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目標亮度補償值和所述屏幕亮度閾值確定目標屏幕亮度,包括: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與所述目標應用對應的目標亮度補償值,包括: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預設應用等級確定對應的目標亮度補償值,包括: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判斷所述預設應用等級是否大于預設標準應用等級之后,還包括: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8.一種屏幕亮度的調節(jié)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9.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
10.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用于執(zhí)行上述權利要求1-7中任一所述的屏幕亮度的調節(jié)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