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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以及夾層玻璃的制作方法

文檔序號:2468840閱讀:461來源:國知局
專利名稱: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以及夾層玻璃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透明性、隔熱性、電磁波穿透性以及耐氣候性優(yōu)良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以及夾層玻璃。
背景技術(shù)
以前,由于夾層玻璃在受到外部沖擊而破損之后,玻璃的破片飛散得較少且安全,所以被廣泛用作汽車等車輛、飛機、建筑物等的窗玻璃等。作為這種夾層玻璃,可以舉例為,例如將由經(jīng)增塑劑塑化的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等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成的合成玻璃用中間膜(以下也稱為中間膜)介于至少一對玻璃間,從而使其一體化的結(jié)構(gòu)等。
然而,使用這種中間膜的夾層玻璃雖然安全性能優(yōu)良,但是存在隔熱性差的問題。通常在光線中,如果與紫外線相比較,具有780nm以上波長的紅外線能量約小10%,但熱作用大,一旦被物質(zhì)吸收,則會作為熱量放出,并導致溫度上升,所以被稱為熱線。因此,例如,如果能夠隔斷由汽車的擋風玻璃和側(cè)面的玻璃射入的紅外線,則可以抑制汽車內(nèi)部的溫度上升。
作為提高了隔熱性的玻璃板,例如可舉出市售的熱線切斷玻璃等。熱線切斷玻璃是,以隔斷直射太陽光為目的,通過金屬蒸鍍、濺射加工等在玻璃板的表面上進行金屬/金屬氧化物的多層涂敷而形成的玻璃。由于涂層經(jīng)不起來自外部的擦傷,而且耐化學性差,所以一般通過層壓塑性(plasticized)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膜等中間膜來形成夾層玻璃。但是,實際上,對于人類最為敏感的中紅外線熱感區(qū)域不能有效地進行切斷,特別是不能完全切斷人類通過皮膚表皮溫度的上升而感到熱度的區(qū)域(1400-1600nm,1800-2000nm)、以及可到達感覺皮膚深層熱感的神經(jīng)末梢而使人類感到刺激的區(qū)域(1200-1400nm,1600-1800nm,2000nm-2400nm)的波長。
另外,涂敷有多層金屬/金屬氧化物的熱線切斷玻璃中存在以下問題價格昂貴;由于涂層厚而透明性(可見光透射比)差;涂層和中間膜的粘合性低,會引起中間膜的剝離和泛白;阻礙電磁波、特別是通信波長區(qū)域的電磁波的穿透,從而給手提電話、車輛行駛用信息系統(tǒng)、汽車庫開啟系統(tǒng)、現(xiàn)金自動收受系統(tǒng)等的通信功能帶來故障等。
作為這種問題的解決策略,例如,在特公昭61-52093號公報、特開昭64-36442號公報等中提出了在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薄片之間層壓了蒸鍍有金屬的聚酯膜的使用中間膜的夾層玻璃。但是,這些夾層玻璃中在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薄膜和聚酯膜之間存在粘合性的問題,不僅在界面上會發(fā)生剝離,而且電磁波穿透性、特別是通信波長區(qū)域的電磁波穿透性也不夠充分。
近年來,隨著高度信息化社會的發(fā)展,在信息處理、信息通信領(lǐng)域中一般要求高速度化和高功能化。在信息通信領(lǐng)域中,隨著手提電話、車輛行駛用信息系統(tǒng)等移動通信設(shè)備的通信容量增大,使用的頻率正從極超短波段(300MHz-1GHz)向準微波波段(1-3GHz)移動。另外,最近亞洲各國也正在引入在歐美已經(jīng)實用化的ETC(Electric Toll CollectionSystem,收費道路自動費用收受系統(tǒng))。該ETC是通過設(shè)置在收費處大門上的天線和安裝在車輛上的車載器之間的路車間通信,在收費處不停車的情況下自動支付費用,從而可以通行的系統(tǒng)。
在日本,也從2000年4月24日起在以千葉縣為中心的首都周圍54個收費處開始了試用運行。從2001年度起計劃推廣到東名、名神、中央高速道路等約600個收費處,到2003年3月末計劃在全國900個收費處使用該系統(tǒng),以完成全國性的推廣。正在推行國際標準化的是5.8GHz波段有源(active)方式,因此該波長段的電磁波、特別是通信波長區(qū)域的電磁波穿透性也變得非常重要。由于如上所述的高頻率具有轉(zhuǎn)換成熱量而損失的性質(zhì),所以為了有效地傳輸電信號,需要使用傳輸損失小的材料,因此還要求提供低電容率材料。
除此之外,在VICS(汽車信息通信系統(tǒng))中使用的是2.5GHz,在業(yè)余(amature)無線中使用3.5MHz波段、7MHz波段,而作為緊急通信頻率使用10MHz以下的波段,另外在衛(wèi)星轉(zhuǎn)播中使用的是12GHz波段。
已知介質(zhì)損耗可以用下式(1)表示。
介質(zhì)損耗=(27.3×f/C)×εr1/2×tanδ(1)式(1)中,f表示頻率,C表示靜電電容,εr表示電容率,tanδ表示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
由式(1)可知,頻率越高介質(zhì)損耗越大,如果介質(zhì)損耗變大,則會吸收高頻信號,轉(zhuǎn)換成熱的作用將增強,從而不能有效地傳輸信號。若要抑制介質(zhì)損耗而使其較小,需要把電容率和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變小。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與介質(zhì)損耗處于直接比例關(guān)系,而電容率與介質(zhì)損耗的平方根成正比,所以作為高頻用材料需要選擇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小的材料。即,可以通過間接的方法進行,即通過測定電容率,可以評價電磁波屏蔽性。電容率主要可以作為電磁波反射率的指標,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主要可以作為電磁波吸收率的指標。
然而,上述現(xiàn)有技術(shù)中的在玻璃板表面上涂敷有多層金屬/金屬氧化物的熱線反射玻璃、或在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薄片之間層壓了經(jīng)金屬蒸鍍的聚酯膜的夾層玻璃中,由于熱線切斷物質(zhì)為金屬和/或?qū)щ娦越饘傺趸锉∧ぃ酝瑫r也屏蔽了電磁波,從而不能同時滿足熱線屏蔽和電磁波(主要是通信波長波段)的穿透性、即低電容率和低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
另外,在一直使用的熱線反射玻璃或采用熱線反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的熱線反射夾層玻璃中,存在加工性、作業(yè)性、生產(chǎn)率等問題,而且由于屏蔽電磁波,所以會給手提電話、車輛行駛用信息系統(tǒng)、汽車庫開啟系統(tǒng)、收費道路費用自動收受系統(tǒng)等的通信功能帶來故障等問題。
針對這一問題,在特開2001-302289號公報中公開了將具有隔熱性的錫摻雜氧化銦等金屬氧化物分散在中間膜中的夾層玻璃。該夾層玻璃由于使用了隔熱中間膜,隔熱性、電磁波穿透性優(yōu)良,但是在對熱、光等的耐久性試驗中,耐久性試驗時間和可見光透射比的劣化之間存在比例關(guān)系,且可見光透射比的下降比使用普通的中間膜時還要大,作為黃色調(diào)指標的黃色指數(shù)值以及CIE1976L*a*b*表色系(color system)中的b*值也有大幅度增加的趨勢。例如,使用夾層玻璃作為汽車用擋風玻璃時,由于存在法定的可見光透射比的下限限制,所以特別重要的是在耐久性試驗中可見光透射比保持不變,另外,如果通常為淡藍色的隔熱中間膜呈現(xiàn)黃色、或者由于耐氣候性差而導致泛黃,則在外觀上不太理想。但是,在以往的含有錫摻雜氧化銦的中間膜中,存在可見光透射比、黃色指數(shù)值以及CIE1976L*a*b*表色系中的b*值等光學質(zhì)量的耐久性不夠充分的問題。

發(fā)明內(nèi)容
本發(fā)明的特征在于提供透明性、隔熱性、電磁波穿透性以及耐氣候性優(yōu)良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以及夾層玻璃。
本發(fā)明之1是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中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在0.1-10MHz以及2-26.5GHz頻率下的電磁波屏蔽性能在10dB以下,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而且,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
本發(fā)明之2是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在測定頻率1MHz-1.86GHz下的電容率為4.5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1以下,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中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而且,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本發(fā)明之2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優(yōu)選在測定頻率10MHz下的電容率為4.2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優(yōu)選在測定頻率100MHz下的電容率為3.8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優(yōu)選在測定頻率1GHz下的電容率為3.4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優(yōu)選在測定頻率1.8GHz下電容率為3.3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
本發(fā)明之3是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300-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15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中中紅外線透射比為20%以下。本發(fā)明之3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優(yōu)選在780-1500nm波長區(qū)域的近紅外線透射比為70%以下。
本發(fā)明之4是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300-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300nm-25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在1400-1600nm波長區(qū)域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b為10.0%以下且/或1800-2000nm波長區(qū)域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d為2.0%以下。
本發(fā)明之5是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中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波長區(qū)域300-2100nm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200-1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a為15.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600-18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c為3.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2000-2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e為2.0%以下。
本發(fā)明之6是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波長區(qū)域300-2100nm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200-1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a為15.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400-16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b為10.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600-18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c為3.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800-20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d為2.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2000-2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e為2.0%以下。
本發(fā)明之7是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并用強度為100mW/cm2、波長為295-450nm的紫外線照射300小時時,照射上述紫外線后的上述夾層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下降量為2.0%以下。本發(fā)明之7的優(yōu)選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是,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并用強度為100mW/cm2、波長為295-450nm的紫外線照射300小時時,照射上述紫外線后的上述夾層玻璃的黃色指數(shù)值增加量在4.0以下,更優(yōu)選照射上述紫外線后上述夾層玻璃的CIE1976L*a*b*表色系中的b*值增加量在3.0以下。
優(yōu)選本發(fā)明之1至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在300-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
另外,本發(fā)明之1至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是由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形成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含有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20-60重量份增塑劑,以及0.1-3重量份選自摻雜錫的氧化銦(ITO)微粒、摻雜銻的氧化錫(ATO)微粒、摻雜鋁的氧化鋅(AZO)微粒、摻雜銦的氧化鋅(IZO)微粒、摻雜錫的氧化鋅微粒、摻雜硅的氧化鋅微粒、六硼化鑭微粒以及六硼化鈰微粒的至少一種微粒,上述微粒的平均粒徑是80nm以下,而且優(yōu)選粒徑在100nm以上的粒子以1個/μm2以下的量分散。本發(fā)明之1至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是由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形成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含有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20-60重量份增塑劑,以及0.00001-5重量份選自diimmonium類色素、胺鎓類色素、酞菁類色素、蒽醌類色素、聚甲炔類色素、苯二硫醇(benzenedithiol)型銨類化合物、硫脲衍生物以及硫醇金屬配位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化合物,上述化合物還優(yōu)選均勻分散于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本發(fā)明之1至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是由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形成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含有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20-60重量份增塑劑,0.1-3重量份選自摻雜錫的氧化銦(ITO)微粒、摻雜銻的氧化錫(ATO)微粒、摻雜鋁的氧化鋅(AZO)微粒、摻雜銦的氧化鋅(IZO)微粒、摻雜錫的氧化鋅微粒、摻雜硅的氧化鋅微粒、六硼化鑭微粒以及六硼化鈰微粒的至少一種微粒,以及0.00001-5重量份選自diimmonium類色素、胺鎓(aminium)類色素、酞菁類色素、蒽醌類色素、聚甲炔色素、苯二硫醇型銨類化合物、硫脲衍生物以及硫醇金屬配位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化合物,上述微粒的平均粒徑在80nm以下,而且,以1個/μm2以下的量分散有粒徑在100nm以上的粒子,上述化合物還優(yōu)選均勻分散于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
其中,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yōu)選為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另外,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還優(yōu)選含有作為紫外線吸收劑的丙二酸酯類化合物和/或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并且作為紫外線吸收劑,優(yōu)選含有丙二酸酯類化合物和/或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和選自苯并三唑類化合物、二苯甲酮類化合物、三嗪類化合物、苯甲酸酯類化合物以及受阻胺(hindered amine)類化合物的至少一種的混合物,作為粘附力調(diào)節(jié)劑優(yōu)選含有有機酸或者無機酸的堿金屬鹽或者堿土金屬鹽、或者改性硅酮油,作為分散穩(wěn)定劑優(yōu)選含有選自硫酸酯類化合物、磷酸酯類化合物、蓖麻醇酸、聚蓖麻醇酸、聚羧酸、多元醇型表面活性劑、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縮丁醛的至少一種化合物。
本發(fā)明之8是使用本發(fā)明之1至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而形成的夾層玻璃。
本發(fā)明之9是使用本發(fā)明之1至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或者本發(fā)明之8的夾層玻璃而形成的車輛用窗材料。使用本發(fā)明之9的車輛用窗材料而形成的車輛也是本發(fā)明的一個方案。
本發(fā)明之10是使用本發(fā)明之1至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或者本發(fā)明之8的夾層玻璃而形成的建筑用材料。使用本發(fā)明之10的建筑用材料而形成的建筑物也是本發(fā)明的一個方案。
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在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體現(xiàn)了下述的光學特性。另外,在本說明書中,上述高熱線吸收玻璃是指可見光透射比為75%以上,而且在900-1300nm的整個波長區(qū)域中透射比為65%以下的熱線吸收玻璃。此外,作為上述玻璃的厚度,透明玻璃優(yōu)選為2.5mm,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優(yōu)選為2mm。
即,上述夾層玻璃在0.1-10MHz以及2-26.5GHz頻率下的電磁波屏蔽性能為10dB以下。在本說明書中,上述電磁波屏蔽性能是表示在測定頻率的電磁波透過夾層玻璃時所衰減的程度的指標。如果該范圍的電磁波屏蔽性能在10dB以下,那么當將使用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而形成的夾層玻璃用于汽車的擋風玻璃時,即使在車內(nèi)也可以使用最近的移動通信設(shè)備等。
上述夾層玻璃的濁度為1.0%以下。如果超過1.0%,則得到的夾層玻璃的透明性在實用上不夠充分。還有,上述濁度可以通過用積分式濁度計(東京電色社制),按照JIS K 6714“飛機用甲基丙烯酸樹脂板”測定上述夾層玻璃相對于波長340-1800nm光線的濁度來獲得。
上述夾層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如果不足70%,則得到的夾層玻璃的透明性在實用上不夠充分,而且不符合車輛用擋風玻璃的法律規(guī)定,從而會影響良好的可見性。還有,上述可見光透射比可以通過用直接記錄分光光度計(島津制作所社制,U-4000)按照JIS R 3106“平板玻璃類的透射比、反射率、放射率、日照熱獲取率的試驗方法”測定上述夾層玻璃相對于波長380-780nm光線的可見光透射比的方法獲得。
上述夾層玻璃在波長區(qū)域300nm-2100nm的日照透射比在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如果超過85%,則得到的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在實用上不夠充分。還有,上述日照透射比可以通過用直接記錄分光光度計(島津制作所社制,U-4000)按照JIS R 3106測定上述夾層玻璃相對于波長300-2100nm光線的透射比的方法獲得。
作為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膜厚沒有特別限制,但是如果考慮作為夾層玻璃所需的最低耐穿透性和耐氣候性,則在實用上,優(yōu)選0.1-1.0mm,更優(yōu)選0.3-0.8mm。另外,為了提高耐穿透性等,也可以根據(jù)需要在本發(fā)明的中間膜上層壓其它的中間膜使用。
本發(fā)明之2是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而且,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
本發(fā)明之2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在測定頻率1MHz-1.86GHz下的電容率為4.5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1以下。因此,本發(fā)明之2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具有優(yōu)良的電磁波穿透性。
另外,本發(fā)明之2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優(yōu)選在10MHz下的電容率為4.2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優(yōu)選在100MHz下的電容率為3.8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優(yōu)選在1GHz下的電容率為3.4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優(yōu)選在1.86GHz下的電容率為3.3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因此,本發(fā)明之2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電磁波穿透性可以得到進一步的改善。
本發(fā)明之2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而且,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這些性質(zhì)與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相同。另外,厚度也與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相同。
本發(fā)明之3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波長區(qū)域300-2100nm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波長區(qū)域1500-2100nm的中紅外線透射比為20%以下。
本發(fā)明之3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在波長區(qū)域1500-2100nm的中紅外線透射比為20%以下。如果超過20%,則降低所得到的夾層玻璃的熱感刺激的效果在實用上會變得不夠充分。優(yōu)選是15%以下,更優(yōu)選是10%以下。還有,上述中紅外線透射比可以通過用直接記錄分光光度計(direct recording spectrophotometer)(島津制作所社制,U-4000)按照JIS R 3106測定上述夾層玻璃相對于波長1500-2100nm光線的透射比,并用JIS Z 8722以及JIS R 3106中所記載的加權(quán)系數(shù)(weightedcoefficients)對測定結(jié)果進行標準化,進而求出1500-2100nm波長區(qū)域的中紅外線區(qū)域透射比來獲得。
另外,上述夾層玻璃優(yōu)選在780-1500nm波長區(qū)域的近紅外線透射比在70%以下。如果超過70%,則得到的夾層玻璃的隔熱性在實用上有可能不夠充分。更優(yōu)選在60%以下,進一步優(yōu)選在50%以下。還有,上述近紅外線透射比可以通過用直接記錄分光光度計(島津制作所社制,U-4000)按照JIS R 3106測定上述夾層玻璃相對于波長1500-2100nm光線的透射比,并用JIS Z 8722以及JIS R 3106中所記載的加權(quán)系數(shù)對測定結(jié)果進行標準化,進而求出780-1500nm波長區(qū)域的近紅外線區(qū)域透射比的方法獲得。
本發(fā)明之3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而且,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這些性質(zhì)與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相同。另外,厚度也與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相同。
本發(fā)明之4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400-16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b為10.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800-20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d為2.0%以下。
本發(fā)明之5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波長區(qū)域300-2100nm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200-1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a為15.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600-18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c為3.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2000-2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e為2.0%以下。
本發(fā)明之6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波長區(qū)域300-2100nm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200-1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a為15.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400-16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b為10.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600-18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c為3.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800-20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d為2.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2000-2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e為2.0%以下。
本發(fā)明之4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400-16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b為10.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800-20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d為2.0%以下。即,由于在使人體感到熱的紅外線中,皮膚吸收得較多的上述波長區(qū)域處于上述范圍內(nèi),因此可以抑制皮膚溫度的上升。
本發(fā)明之5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200-1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a為15.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600-18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c為3.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2000-2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e為2.0%以下。即,由于在使人體感到熱的紅外線中,對皮膚的穿透性高的上述波長區(qū)域處于上述范圍內(nèi),可以抑制上述波長區(qū)域的紅外線到達感知皮膚深層的熱度的神經(jīng)末梢,并可以抑制熱刺激。
本發(fā)明之6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200-1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a為15.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400-16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b為10.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600-18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c為3.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800-20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d為2.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2000-2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e為2.0%以下。即,由于在使人體感到熱的近紅外線中,皮膚吸收得較多或者對皮膚的穿透性高的上述波長區(qū)域處于上述范圍內(nèi),可以減少皮膚對紅外線的吸收,并抑制皮膚溫度的上升,而且,可以減少到達感知皮膚深層熱度的神經(jīng)末梢的紅外線,從而可以抑制熱刺激。
本發(fā)明之4、本發(fā)明之5以及本發(fā)明之6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而且,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這些性質(zhì)與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相同。另外,厚度也與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相同。
本發(fā)明之7是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并用強度為100mW/cm2、波長為295-450nm的紫外線照射300小時時,照射紫外線后的夾層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降低2.0%以下。
本發(fā)明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并用強度為100mW/cm2、波長為295-450nm的紫外線照射300小時時,照射紫外線后夾層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降低2.0%以下。如果超過2.0%,則意味著摻雜錫的氧化銦(以下也稱為ITO)和/或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大幅度地劣化,可以說,中間膜的光學特性中的可見光透射比的耐久性不夠充分。
考慮普通中間膜中的實際值和在使ITO微粒均勻分散于中間膜的狀態(tài)下透射光呈現(xiàn)藍色的問題,通過使本發(fā)明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并用強度為100mW/cm2、波長為295-450nm的紫外線照射300小時時,優(yōu)選照射上述紫外線后的上述夾層玻璃的黃色指數(shù)值增加4.0以下。更優(yōu)選增加3.0以下。另外,通過使該中間膜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并用強度為100mW/cm2、波長為295-450nm的紫外線照射300小時時,更優(yōu)選在照射上述紫外線后上述夾層玻璃的CIE1976L*a*b*表色系中的b*值增加3.0以下。進一步優(yōu)選2.0以下。
還有,上述黃色指數(shù)值以及上述CIE1976L*a*b*表色系中的b*值可以由可見光透射比的測定中的測定數(shù)據(jù)求出。
若要使本發(fā)明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滿足這種可見光透射比、黃色指數(shù)值以及CIE1976L*a*b*表色系中的b*值等要素,在本發(fā)明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中所使用的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優(yōu)選含有作為紫外線吸收劑的下述的丙二酸酯類化合物和/或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
本發(fā)明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而且,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這些性質(zhì)與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相同。另外,厚度也與本發(fā)明之1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相同。
本發(fā)明之1至之5、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還優(yōu)選在300-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
作為本發(fā)明之1至之5、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沒有特別限制,但是可以舉例為例如,由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形成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含有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20-60重量份增塑劑,以及0.1-3重量份選自摻雜錫的氧化銦(ITO)微粒、摻雜銻的氧化錫(ATO)微粒、摻雜鋁的氧化鋅(AZO)微粒、摻雜銦的氧化鋅(IZO)微粒、摻雜錫的氧化鋅微粒、摻雜硅的氧化鋅微粒、六硼化鑭微粒以及六硼化鈰微粒的至少一種微粒,且上述微粒的平均粒徑在80nm以下,而且,粒徑在100nm以上的粒子以1個/μm2以下的量分散在其中的中間膜;由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形成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含有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20-60重量份增塑劑,以及0.00001-5重量份選自diimmonium類色素、胺鎓類色素、酞菁類色素、蒽醌類色素、聚甲炔類色素、苯二硫醇型銨類化合物、硫脲衍生物以及硫醇金屬配位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化合物,上述化合物均勻分散于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的中間膜;由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形成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含有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20-60重量份增塑劑,0.1-3重量份選自摻雜錫的氧化銦(ITO)微粒、摻雜銻的氧化錫(ATO)微粒、摻雜鋁的氧化鋅(AZO)微粒、摻雜銦的氧化鋅(IZO)微粒、摻雜錫的氧化鋅微粒、摻雜硅的氧化鋅微粒、六硼化鑭微粒以及六硼化鈰微粒的至少一種微粒,以及0.00001-5重量份選自diimmonium類色素、胺鎓類色素、酞菁類色素、蒽醌類色素、聚甲炔類色素、苯二硫醇型銨類化合物、硫脲衍生物以及硫醇金屬配位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化合物,上述微粒的平均粒徑在80nm以下,而且,粒徑在100nm以上的粒子以1個/μm2以下的量分散在其中,上述化合物均勻分散于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而成的中間膜。這種結(jié)構(gòu)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能夠滿足上述本發(fā)明之1至之5、或者本發(fā)明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性能。
作為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沒有特別限制,可以使用以前用作安全玻璃用中間膜用樹脂的物質(zhì),例如,可以適用縮醛化度為60-75摩爾%、聚合度為800-3000的樹脂等。如果聚合度不足800,則樹脂膜的強度變得過弱,從而得到的夾層玻璃的耐穿透性有時會降低,如果聚合度超過3000,則樹脂膜的成形性會變差,樹脂膜的強度會變得過強,從而所得夾層玻璃的緩沖性有時會下降。其中,從對于玻璃的適當?shù)恼掣搅?、透明性、耐氣候性等?yōu)良的角度考慮,優(yōu)選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
上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可以通過用醛將聚乙烯醇縮醛化的方法獲得。上述聚乙烯醇通常由將聚醋酸乙烯皂化的方法獲得,一般使用皂化度為80-99.8摩爾%的聚乙烯醇。
上述聚乙烯醇樹脂的粘均聚合度優(yōu)選為200-3000。如果不足200,則所得夾層玻璃的耐穿透性有可能下降,如果超過3000,則樹脂膜的成形性會變差,且樹脂膜的剛性也會變得過大,從而影響加工性。更優(yōu)選500-2000。還有,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粘均聚合度以及皂化度可以根據(jù)例如JIS K 6726“聚乙烯醇試驗方法”進行測定。
作為上述醛沒有特別限制,通??梢允褂锰荚訑?shù)1-10的醛,可以舉例為,例如,正丁醛、異丁醛、正戊醛、2-乙基丁醛、正己醛、正辛醛、正壬醛、正癸醛、甲醛、乙醛、苯甲醛等。其中,優(yōu)選使用正丁醛、正己醛、正戊醛。特別優(yōu)選的是碳原子數(shù)為4的丁醛。
作為上述增塑劑,只要是通常能用于聚乙烯醇縮醛樹脂中的增塑劑,就沒有特別限制,可以使用作為中間膜用的增塑劑而通常使用的公知的增塑劑,可以舉例為例如,一元有機酸酯、多元有機酸酯等有機類增塑劑;有機磷酸類、有機亞磷酸類等磷酸類增塑劑等。這些增塑劑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二種以上并用,而且考慮到與樹脂的相溶性等,可以根據(jù)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的種類而區(qū)別使用。
作為上述一元有機酸酯類增塑劑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由三甘醇、四甘醇或者三丙二醇等二醇和丁酸、異丁酸、己酸、2-乙基丁酸、庚酸、正辛酸、2-乙基己酸、壬酸(正壬酸)或者癸酸等一元有機酸的反應(yīng)生成的二醇類酯。其中,優(yōu)選使用三甘醇-二己酸酯、三甘醇-二-2-乙基丁酸酯、三甘醇-二-正辛酸酯、三甘醇-二-2-乙基己酸酯等三甘醇的一元有機酸酯。
作為上述多元有機酸酯類增塑劑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己二酸、癸二酸或者壬二酸等多元有機酸和碳原子數(shù)4-8的直鏈狀或者支鏈狀醇的酯等。其中,優(yōu)選使用癸二酸二丁酯、壬二酸二辛酯、二丁基卡必醇己二酸酯等。
作為上述有機磷酸類增塑劑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三丁氧基乙基磷酸酯、異癸基苯基磷酸酯、三異丙基磷酸酯等。
作為上述增塑劑,其中,還優(yōu)選使用三甘醇-二-乙基丁酸酯、三甘醇-二-乙基己酸酯、三甘醇-二-丁基癸二酸酯等。
上述增塑劑的混合量相對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yōu)選為20-60重量份。如果不到20重量份,則有時得到的中間膜和夾層玻璃的緩沖性會變得不夠充分,如果超過60重量份,則有時增塑劑會滲出,得到的中間膜和夾層玻璃的光學應(yīng)變將變大,或者會損害透明性或玻璃與中間膜間的粘合性等。更優(yōu)選30-50重量份。
上述選自摻雜錫的氧化銦(ITO)微粒、摻雜銻的氧化錫(ATO)微粒、摻雜鋁的氧化鋅(AZO)微粒、摻雜銦的氧化鋅(IZO)微粒、摻雜錫的氧化鋅微粒、摻雜硅的氧化鋅微粒、六硼化鑭微粒以及六硼化鈰微粒的至少一種微粒是為了對本發(fā)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賦予隔熱性而混合的物質(zhì)。由于這些微粒具有優(yōu)良的紅外線(熱線)屏蔽功能,所以得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以及夾層玻璃可顯現(xiàn)出優(yōu)良的隔熱性。
上述微粒的平均粒徑優(yōu)選在80nm以下。如果超過80nm,則由微粒產(chǎn)生的可見光線的散射有可能變得明顯,從而會損害所得到的中間膜的透明性。其結(jié)果,形成為夾層玻璃時其濁度會變差,從而不能滿足例如汽車的擋風玻璃中要求的高度的透明性。更優(yōu)選是10-80nm。還有,上述微粒的粒徑可以使用光散射測定裝置(例如,大冢電子社制“DLS-6000AL”),以Ar激光作為光源,通過動態(tài)光散射法進行測定。
上述微粒優(yōu)選均勻微分散于中間膜中。通過使其均勻地微分散,在形成夾層玻璃時,可使其濁度低且透明性優(yōu)良,同時在整個中間膜隔熱性都較高,另外,由于玻璃和中間膜的粘附力可以調(diào)節(jié),所以耐穿透性也將變得優(yōu)良。
在本發(fā)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中,優(yōu)選上述微粒中粒徑在100nm以上的粒子以1個/μm2以下的量進行分散。即,當用透射型電子顯微鏡對本發(fā)明的中間膜進行攝影、觀察時,經(jīng)分散所形成的狀態(tài)如下沒有觀察到粒徑在100μm以上的上述微粒,或者,在可觀察到的情況下,將粒徑為100μm以上的上述微粒置于1μm2范圍的中心時,在該1μm2范圍內(nèi)沒有觀察到其它粒徑在100μm以上的微粒。因此,在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低且透明性優(yōu)良,而且在整個中間膜都可以得到高的隔熱性。還有,在采用透射型電子顯微鏡的觀察過程中,可以使用日立制作所社制H-7100FA型透射型電子顯微鏡,通過在100kV的加速電壓下進行攝影的方法完成。
上述微粒的混合量相對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yōu)選為0.1-3重量份。如果不到0.1重量份,則有時不能充分地發(fā)揮紅外線屏蔽效果,得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和夾層玻璃的隔熱性不能充分地得到改善,如果超過3重量份,則有時得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和夾層玻璃的可見光穿透性會下降,或者會使?jié)岫茸兇蟆?br> 上述選自diimmonium類色素、胺鎓類色素、酞菁類色素、蒽醌類色素、聚甲炔類色素、苯二硫醇型銨類化合物、硫脲衍生物以及硫醇金屬配位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化合物是為了對本發(fā)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賦予隔熱性而混合的物質(zhì)。由于這些化合物具有優(yōu)良的紅外線(熱線)屏蔽功能,所以得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以及夾層玻璃顯現(xiàn)出了優(yōu)良的隔熱性。
上述化合物優(yōu)選均勻分散于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通過使其均勻分散于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在形成夾層玻璃時,可使其濁度低且透明性優(yōu)良,同時在整個中間膜隔熱性都較高,另外,由于玻璃和中間膜的粘附力可以調(diào)節(jié),所以耐穿透性也將變得優(yōu)良。
上述化合物的混合量相對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yōu)選為0.00001-5重量份。如果不到0.00001重量份,則有時不能充分地發(fā)揮紅外線屏蔽效果,得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和夾層玻璃的隔熱性不能充分地得到改善,如果超過5重量份,則有時得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和夾層玻璃的可見光穿透性會下降,或者會使?jié)岫茸兇?。更?yōu)選0.0001-4重量份,進一步優(yōu)選0.001-3重量份。
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還優(yōu)選含有作為紫外線吸收劑的丙二酸酯類化合物和/或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在以往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中,主要使用了苯并三唑類化合物等紫外線吸收劑。但是,本發(fā)明人等經(jīng)過精心研究發(fā)現(xiàn)這些紫外線吸收劑的吸收也涉及到了可見光區(qū)域,且添加后馬上將中間膜著色為黃色;由于紫外線吸收劑中含有具有反應(yīng)性的酚類OH基等官能團,會與銦、錫等重金屬形成配位化合物,而由于配位化合物著色成黃色,會使可見光透射比下降;上述微粒會給中間膜的耐久性帶來很大的影響,在以往的紫外線吸收劑中,由于不適合于摻雜錫的氧化銦微粒等微粒分散體系,所以摻雜錫的氧化銦微粒等的還原會導致周圍基體樹脂的氧化,或者摻雜錫的氧化銦微粒等的氧化會成為著黃色的原因。本發(fā)明人等經(jīng)過進一步的專心研究發(fā)現(xiàn),選擇丙二酸酯類化合物和/或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作為紫外線吸收劑時,含有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和ITO微粒等的中間膜能夠顯現(xiàn)出優(yōu)良的可見光透射比、黃色指數(shù)值以及CIE1976L*a*b*表色系中的b*值等,而且,即使在紫外線照射后,這些值的變化也較小。
作為上述丙二酸酯類化合物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等。作為上述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2-甲基2’-乙氧基-草酸一酰替苯胺(Clariant社制,Sanduvor VSU)等。
通過含有作為紫外線吸收劑的丙二酸類化合物和/或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等,可以抑制由熱和光(特別是紫外線區(qū)域)等能量的作用ITO微粒等自身或分散穩(wěn)定劑發(fā)生化學變化、或者它給周邊的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基體造成不良影響的現(xiàn)象發(fā)生。由此,可以賦予本發(fā)明的中間膜高的耐氣候性。
由于上述丙二酸類化合物和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等在UV-B區(qū)域顯示出強的吸收,所以適于保護樹脂免受引起各種樹脂劣化的300-320nm波長的紫外線影響,從而可以改善本發(fā)明中間膜的耐氣候性以及耐光性。另外,由于丙二酸類化合物和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等的吸收區(qū)域不與可見光重疊,所以也不會引起著色。此外,由于摩爾吸光度非常高、分子量小,所以相同含量的紫外線吸收量遠遠高于以往的紫外線吸收劑,從而減少了紫外線吸收劑的含量,可以降低成本。
由于上述丙二酸類化合物和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等不具有能夠與重金屬形成配位化合物的OH基等官能團,所以在制備含有銦、錫等金屬的本發(fā)明中間膜時的混合過程中或在耐久性試驗中即使施加能量也不會形成配位化合物,而且不易引起由配位化合物的形成產(chǎn)生的著黃色和泛黃現(xiàn)象,可以抑制可見光透射比的下降。
另外,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作為紫外線吸收劑也可以含有丙二酸酯類化合物和/或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和選自苯并三唑類化合物、二苯甲酮類化合物、三嗪類化合物、苯甲酸酯類化合物以及受阻胺類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化合物的混合物。
作為上述苯并三唑類化合物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2-(2’-羥基-5’-甲基苯基)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P)、2-(2’-羥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0)、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6)、2-(2’-羥基-3’,5’-二戊基苯基)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8)等。
作為上述二苯甲酮類化合物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辛苯酮(Ciba-Geigy社制,Chimassorb81)等。
作為上述三嗪類化合物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2-(4,6-二苯基-1,3,5-三嗪-2-基)-5-[(己基)氧]-苯酚(Ciba-Geigy社制,Tinuvin1577FF)等。
作為上述苯甲酸酯類化合物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2,4-二叔丁基苯基-3,5-二叔丁基-4-羥基苯甲酸酯(Ciba-Geigy社制,Tinuvin120)等。
作為上述受阻胺類化合物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LA-57(Adeka Argus社制)等。
上述紫外線吸收劑的含量相對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yōu)選為0.01-5.0重量份。如果不到0.01重量份,則有時幾乎不能獲得紫外線的吸收效果,如果超過5.0重量份,則有時反而會引起樹脂的耐氣候性劣化。更優(yōu)選0.05-1.0重量份。
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還優(yōu)選含有作為粘附力調(diào)節(jié)劑的有機酸或者無機酸的堿金屬鹽或者堿土類金屬鹽,或者改性硅油。
作為上述有機酸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辛酸、己酸、丁酸、乙酸、甲酸等羧酸等。作為上述無機酸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鹽酸、硝酸等。作為上述堿金屬鹽以及堿土類金屬鹽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鉀、鈉、鎂等的鹽。
在上述有機酸或者無機酸的堿金屬鹽或者堿土類金屬鹽中,還優(yōu)選碳原子數(shù)2-16的有機酸的堿金屬鹽以及堿土類金屬鹽,更優(yōu)選碳原子數(shù)2-16的羧酸的鉀鹽以及鎂鹽。作為上述碳原子數(shù)2-16的羧酸的鉀鹽以及鎂鹽沒有特別限制,但是可適用例如乙酸鎂、乙酸鉀、丙酸鎂、丙酸鉀、2-乙基丁酸鎂、2-乙基丁酸鉀、2-乙基己酸鎂、2-乙基己酸鉀等。這些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二種以上并用。
當上述粘附力調(diào)節(jié)劑是有機酸或者無機酸的堿金屬鹽或者堿土類金屬鹽時,粘附力調(diào)節(jié)劑的含量相對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yōu)選為0.0001-1.0重量份。如果不到0.0001重量份,則在高濕度氛圍中中間膜外圍部分的粘附力有可能下降,如果超過1.0重量份,則有時粘附力會變得過低而且中間膜會失去透明性。更優(yōu)選0.001-0.5重量份,進一步優(yōu)選0.01-0.2重量份。
作為上述改性硅油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環(huán)氧基改性硅油、醚改性硅油、酯改性硅油、胺改性硅油、羧基改性硅油等。這些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二種以上并用。還有,這些改性硅油一般可以通過使聚硅氧烷與要改性的化合物進行反應(yīng)而獲得。
上述改性硅油的分子量優(yōu)選為800-5000。如果不到800,則有時在中間膜表面的定域化不夠充分,如果超過5000,則有時與樹脂的相溶性會下降,將滲到膜表面上,導致與玻璃的粘附力的下降。更優(yōu)選1500-4000。
當上述粘附力調(diào)節(jié)劑為改性硅油時,粘附力調(diào)節(jié)劑的含量相對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yōu)選為0.01-0.2重量份。如果不到0.01重量份,則有時防止由吸濕產(chǎn)生的泛白的效果變得不夠充分,如果超過0.2重量份,則有時與樹脂的相溶性會下降,將滲到膜表面上,導致與玻璃的粘附力的下降。更優(yōu)選0.03-0.1重量份。
為了使上述ITO微粒微小地均勻分散于中間膜中,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還優(yōu)選含有分散穩(wěn)定劑。作為上述分散穩(wěn)定劑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通常作為無機微粒的分散穩(wěn)定劑使用的有機、無機表面活性劑等,可適用例如選自硫酸類酯化合物、磷酸酯類化合物、蓖麻醇酸、聚蓖麻醇酸、聚羧酸、多元醇型表面活性劑、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縮丁醛的至少一種。
上述分散穩(wěn)定劑的含量相對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yōu)選為0.0005-5.0。如果不足0.0005重量份,則幾乎不能獲得由分散穩(wěn)定劑產(chǎn)生的效果,如果超過5.0重量份,則有時在制中間膜時會起泡,或者在形成夾層玻璃時會產(chǎn)生泡沫,或者會導致中間膜和玻璃之間的粘附力過高。更優(yōu)選相對于1.0重量份ITO微粒等為0.05-1.0重量份。
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還優(yōu)選含有抗氧化劑。上述抗氧化劑是為了防止在擠壓機中中間膜組合物因熱變質(zhì)而使用的。
作為上述抗氧化劑沒有特別限制,作為酚類抗氧化劑,可以舉例為,例如2,6-二叔丁基-對甲酚(BHT)(住友化學社制,Sumilizer BHT)、四-[甲撐-3-(3’-5’-二叔丁基-4’-羥基苯基)丙酸酯]甲烷(Ciba-Geigy社制,Irganox 1010)等。
上述抗氧化劑的含量相對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優(yōu)選為0.01-5.0重量份。
另外,上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也可以根據(jù)需要含有光穩(wěn)定劑、表面活性劑、阻燃劑、抗靜電劑、耐濕劑、熱線反射劑、熱線吸收劑等添加劑。
作為制備本發(fā)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方法沒有特別限制,但是,例如可以通過將使ITO微粒等均勻分散于有機溶劑中的分散液添加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中并進行混煉的方法等制備。
作為上述分散中使用的主分散劑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與使用的增塑劑同種類的增塑劑、上述分散穩(wěn)定劑等,其中,可優(yōu)選使用與所使用的增塑劑同種類的增塑劑。
作為混合ITO微粒等和有機溶劑的裝置沒有特別限制,通常使用例如行星式攪拌裝置、濕式機械化學裝置、亨舍爾混合機、均化器、超聲波照射機等。
作為在上述混煉中所使用的裝置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擠壓機、塑性變形記錄儀、捏合機、密閉式混合器、砑光輥等。其中,從連續(xù)生產(chǎn)的觀點出發(fā),還優(yōu)選擠壓機。
上述混煉時,通過向混合物中加入螯合劑和/或具有至少一個以上羧基的化合物,可以進一步改善所得夾層玻璃的濁度??梢哉J為上述螯合劑通過與ITO微粒等配位而具有防止ITO微粒等的凝集的作用,而上述含有一個以上羧基的化合物具有高的分散能,進而可起到使ITO微粒等均勻分散的作用,從而可以改善濁度。
作為上述螯合劑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EDTA類以及β-二酮類等。其中,從與增塑劑和樹脂相溶性好的觀點出發(fā),優(yōu)選β-二酮類,特別適合的是乙酰丙酮。除了乙酰丙酮以外也可以使用苯甲?;投谆阴<淄榈?。
上述螯合劑的混合量相對于混合物中1.0重量份ITO微粒等優(yōu)選為0.001-2重量份。如果不到0.001重量份,則不能達到期望的效果,如果超過2重量份,則在制膜時以及制作夾層玻璃時會產(chǎn)生泡沫。更優(yōu)選0.01-1重量份。
作為上述具有一個以上羧基的化合物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脂肪族羧酸、脂肪族二羧酸、芳香族羧酸、芳香族二羧酸、羥酸等,可以更具體舉例為安息香酸、鄰苯二甲酸、水楊酸、蓖麻醇酸等。其中,優(yōu)選碳原子數(shù)2-18的脂肪族羧酸,更優(yōu)選碳原子數(shù)2-10的脂肪族羧酸。具體地講,可以舉例為,例如乙酸、丙酸、正丁酸、2-乙基丁酸、正己酸、2-乙基己酸、正辛酸等。
上述具有一個以上羧基的化合物的混合量,相對于混合物中1.0重量份ITO微粒等優(yōu)選為0.001-2重量份。如果不到0.001重量份,則有時達不到期望的效果,如果超過2重量份,則中間膜有時會變黃,另外有時會有損于玻璃和中間膜的粘附力。更優(yōu)選0.01-1重量份。
作為形成本發(fā)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方法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用擠壓法、壓延法(calender)、沖壓法(press)等通常的制膜法制成薄片狀的方法。其中,優(yōu)選由雙螺桿擠出(twin screw corotating)的擠壓法,從而可以進一步改善濁度。
本發(fā)明之8是使用本發(fā)明之2至之5、或者本發(fā)明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而形成的夾層玻璃。
作為在本發(fā)明之8的夾層玻璃中使用的玻璃沒有特別限制,可以使用通常使用的透明玻璃板,可以舉例為,例如浮法玻璃(float glass)板、磨光玻璃板、壓花玻璃(figured glass)板、嵌網(wǎng)玻璃板、嵌條玻璃(stripeglass)板、著色玻璃板、熱線吸收玻璃等各種無機玻璃;聚碳酸酯板;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等有機玻璃等。這些玻璃既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二種以上并用。其中,優(yōu)選熱線吸收玻璃。
作為上述熱線吸收玻璃沒有特別限制,但是其中優(yōu)選綠色玻璃。另外,在上述熱線吸收玻璃中,如果使用可見光透射比在75%以上且在波長區(qū)域900-1300中透射比為65%以下的熱線吸收玻璃,則由于ITO微粒的紅外線切斷率在比1300nm更長的波長一側(cè)較大,在900-1300的區(qū)域中比較小,所以即使相對于相同的可見光透射比也可以降低日照透射比,可以提高日照切斷率。
在夾持著中間膜的一對玻璃中,既可以在兩側(cè)上都使用上述熱線吸收玻璃,也可以只在一側(cè)使用。
另外,作為上述玻璃的厚度,可以根據(jù)用途適當選擇,沒有特別限定。
本發(fā)明之8的夾層玻璃可以用本發(fā)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并采用以往公知的方法制備。
在本發(fā)明之8的夾層玻璃中,也包括組合了本發(fā)明的中間膜和塑料膜的玻璃。具體地講,可以舉例為,例如組合了本發(fā)明的中間膜和不具有金屬涂層的塑料膜的玻璃等。
本發(fā)明之8的夾層玻璃,由于是由本發(fā)明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形成的,所以可以獲得熱線切斷性能;由于不具有金屬涂層,所以可以確保電磁波穿透性;另外由于由塑料膜組成,所以可改善防犯性、耐穿透性。
作為本發(fā)明之8的夾層玻璃的用途沒有特別限制,可以舉例為,例如汽車的擋風玻璃、側(cè)面玻璃、后部玻璃、車頂玻璃;飛機和電車等交通工具的玻璃部位、建筑用玻璃等。
本發(fā)明之9車輛用窗材料,其特征在于是使用本發(fā)明之1至之5、或者本發(fā)明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或者本發(fā)明之8的夾層玻璃而形成的。另外,使用本發(fā)明之9的車輛用窗材料而形成的車輛也是本發(fā)明的一個方案。
本發(fā)明之10是建筑用材料,其特征在于,是使用本發(fā)明之1至之5、或者本發(fā)明之7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或者本發(fā)明之8的夾層玻璃而形成的。另外,使用本發(fā)明之10的建筑用材料而形成的建筑物也是本發(fā)明的一個方案。
具體實施例方式
通過以下記載的實施例來更加詳細地說明本發(fā)明,但是本發(fā)明并不只限于這些實施例。
(實施例1)(1)聚乙烯醇縮丁醛的合成向2890重量份純水中加入平均聚合度1700、皂化度99.2摩爾%的275重量份聚乙烯醇并加熱溶解。將該反應(yīng)體系溫度調(diào)節(jié)至15℃,加入35重量%的201重量份鹽酸和157重量份正丁醛,保持該溫度并析出產(chǎn)物。然后,將反應(yīng)體系在60℃保持3小時以結(jié)束反應(yīng),用過量的水洗滌,從而洗掉未反應(yīng)的正丁醛,用作為通用中和劑的氫氧化鈉水溶液中和鹽酸催化劑,再用過量的水水洗2小時并進行干燥,得到白色粉末狀的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該樹脂的平均丁縮醛化度是68.5摩爾%。
(2)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的制備相對于40重量份三甘醇-二乙烯丁酸酯(triethyleneglycol-di-ethylenebutyrate)(3GO),加入1重量份ITO微粒,使用多磷酸酯鹽作為分散劑,用臥式microbead mill使ITO微粒分散于增塑劑中。然后,在攪拌下向該分散液中加入0.1重量份乙酰丙酮,從而制備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分散液中ITO微粒的平均粒徑是35nm。
(3)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制備相對于得到的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丁醛,加入40重量份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再加入2-乙基丁酸鎂以使Mg含量相對于整個系統(tǒng)為60ppm,用混料用碾壓機充分熔融混煉后,使用加壓成形機在150℃加壓成形30分鐘,從而得到平均膜厚0.76mm的中間膜。膜中ITO微粒的平均粒徑是56nm,并且沒有觀察到粒徑在100nm以上的粒子。
(4)夾層玻璃的制造從兩端用透明的浮法玻璃(長30cm×寬30cm×厚2.5mm)夾住得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并將其放入氣囊(rubber bag)內(nèi),在2.6kPa真空度下抽氣20分鐘后,直接移到烘箱中,再一邊在90℃保持30分鐘一邊進行真空加壓。對經(jīng)過上述預壓接的夾層玻璃在高壓釜中在135℃、壓力1.2MPa的條件下進行20分鐘壓接,從而得到夾層玻璃。
對于得到的夾層玻璃,用下述的方法,測定可見光透射比(Tv)、日照透射比(Ts)、濁度(H)、電容率、電磁波穿透性(ΔdB)以及pammer值。其結(jié)果示于表2中。
(可見光透射比(Tv)以及日照透射比(Ts)的測定)使用直接記錄分光光度計(島津制作所社制“UV3100”),測定夾層玻璃在300-2500nm下的透射比,并按照JIS Z 8722和JIS R 3106,求出380-780nm的可見光透射比(Tv)和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Ts)。
(濁度(H)的測定)按照JIS K 6714進行測定。
(電容率的測定)使用RF(Radio Frequency)全電阻/材料分析器(Impedance/materialanalyzer)(Hewlett-Packard社制“4291B”,可測定區(qū)域1MHz-1.86GHz)作為測定裝置,并使用電介質(zhì)材料試驗裝置(Dielectric Material TestFixture)(Hewlett-Packard社制“16453A”)作為樣品固定裝置,將中間膜樣品夾在電極之間(用樣品固定裝置使樣品保持一定厚度)并施加交流電壓,在1MHz-1.86GHz的頻率區(qū)域進行測定。
還有,使用聚四氟乙烯(=2.1,εγ’=2.1,tanδ=0(ε’=0))作為參考材料(Reference Material)。
(電磁波屏蔽性(ΔdB)的測定)通過KFC法測定(測定近場的電磁波屏蔽效果),把0.1-10MHz范圍的反射損失值(dB)與普通板厚2.5mm的浮法玻璃單板進行比較,記載在上述頻率下兩者之差的最小值、最大值。
另外,測定2-26.5GHz范圍的反射損失值(dB)時,在發(fā)射接收用的一對天線間放置600mm四方形樣品,用頻譜測定器接收來自電波信號發(fā)生裝置的電波,由此評價該樣品的電磁波屏蔽性(遠程場的電磁波測定法)。
(pammer值的測定)在-18±0.6℃的溫度下把夾層玻璃放置16小時并進行調(diào)整,用頭部為0.45kg的錘子敲開進行粉碎,直到玻璃的粒徑小到6mm以下。玻璃被部分剝離后用事先標有等級的極限樣品判定膜的暴露度,并把該結(jié)果作為pammer值示于表1中。
還有,pammer值是評價中間膜對玻璃的粘合性的值,pammer值越大,與玻璃的粘附力也越大。
表1

(實施例2)除了將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中的ITO由1重量份變換為1.6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以后,進行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定,其結(jié)果示于表2中。
(實施例3)除了將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中的ITO由1重量份變換為2.8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以后,進行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定,其結(jié)果示于表2中。
(實施例4)除了將50μm厚的透明PET制的薄膜夾在兩片平均厚度為0.38mm的中間膜之間以外,與實施例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以后,進行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定,其結(jié)果示于表2中。
(比較例1)除了完全不加入ITO、分散劑和乙酰丙酮以外,與實施例1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以后,進行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定,其結(jié)果示于表2中。
(比較例2)除了在使用完全不混合ITO的普通的中間膜(平均厚度0.38mm)制備夾層玻璃時,把一塊浮法玻璃作為熱線反射玻璃以外,與實施例1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以后,進行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定,其結(jié)果示于表2中。
(比較例3)用2片完全不混合ITO的普通的中間膜(平均厚度0.38mm)夾持經(jīng)熱線反射涂敷的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板,再從兩側(cè)夾持透明的浮法玻璃來制備夾層玻璃后,進行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定,其結(jié)果示于表2中。還有,由于熱線反射涂敷屏蔽了電磁波,所以不進行電磁波穿透性的測定。
(比較例4)除了把ITO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03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以后,進行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定,其結(jié)果示于表2中。
(比較例5)除了把ITO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3.6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以后,進行與實施例1相同的測定,其結(jié)果示于表2中。
表2

(實施例5)(1)聚乙烯醇縮丁醛的合成向2890g純水中加入平均聚合度1700、皂化度99.2摩爾%的275g聚乙烯醇并加熱溶解。將該溶解液溫度調(diào)節(jié)至15℃,加入濃度為35重量%的201g鹽酸和157g正丁醛,保持在15℃并析出產(chǎn)物。然后,將反應(yīng)體系在60℃保持3小時使反應(yīng)結(jié)束,再用過量的水洗滌,洗掉未反應(yīng)的正丁醛,用作為通用中和劑的氫氧化鈉水溶液中和鹽酸催化劑,再用過量的水水洗2小時后,進行干燥,得到白色粉末狀的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該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的平均丁縮醛化度是68.5摩爾%。
(2)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的制備相對于40重量份三甘醇-二-乙烯丁酸酯(3GO),加入1重量份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和0.1重量份作為分散劑的多磷酸酯鹽,用臥式microbead mill使ITO微粒分散于增塑劑中。然后,一邊攪拌該溶液,一邊加入0.1重量份乙酰丙酮,從而制備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
(3)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制備相對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丁醛,加入40重量份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和適量的2-乙基丁酸鎂,以使Mg含量相對于整個系統(tǒng)為60ppm,將其用混料用碾壓機充分混煉后,使用加壓成形機在150℃加壓成形30分鐘,從而得到平均膜厚0.76mm的中間膜。該中間膜中ITO微粒的平均粒徑是56nm,并且沒有觀察到粒徑在100nm以上的粒子。
(4)夾層玻璃的制備從兩端用兩塊透明的30cm×30cm×厚2.5mm的浮法玻璃夾住所得的中間膜,并將其放入氣囊(rubber bag)內(nèi),在2660Pa的真空度下抽氣20分鐘后,直接移入烘箱中,再一邊在90℃下保持30分鐘一邊進行真空加壓。對經(jīng)過上述預壓接的夾層玻璃在高壓釜中在135℃、壓力118N/cm2的條件下進行20分鐘壓接,從而得到夾層玻璃。
(實施例6)除了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1.6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7)
除了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2.8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8)除了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7重量份,并用兩塊綠色玻璃代替所使用的兩塊透明的浮法玻璃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9)除了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7重量份,并用一塊綠色玻璃和一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組合代替所使用的透明的兩塊浮法玻璃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10)除了相對于40重量份三甘醇-二-乙烯丁酸酯(3GO)加入0.3重量份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0.015重量份diimmonium類色素(日本化藥社制,IRG-022ITO)和0.1重量份作為分散劑的多磷酸酯鹽,并用臥式microbead mill使ITO微粒和diimmonium類色素分散于增塑劑中,且一邊攪拌該溶液,一邊加入0.1重量份乙酰丙酮來制備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11)除了相對于40重量份三甘醇-二-乙烯丁酸酯(3GO)加入1重量份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0.015重量份diimmonium類色素(日本化藥社制,IRG-022ITO)和0.1重量份作為分散劑的多磷酸酯鹽,并用臥式microbead mill使ITO微粒和diimmonium類色素分散于增塑劑中,且一邊攪拌該溶液,一邊加入0.1重量份乙酰丙酮來制備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比較例6)除了沒有加入ITO粉末、分散劑和乙酰丙酮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比較例7)除了不加入ITO并且用一塊透明的浮法玻璃(float glass)和一塊熱線反射玻璃的組合代替所使用的透明的兩塊浮法玻璃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比較例8)除了用兩片在沒有加入ITO粉末的條件下按照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制備的平均膜厚為0.38mm的中間膜夾持經(jīng)熱線反射涂敷的PET而形成中間膜,并用該中間膜代替所使用的平均膜厚為0.76mm的中間膜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比較例9)除了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03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比較例10)除了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3.6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比較例11)除了不加入ITO粉末、分散劑和乙酰丙酮而且用兩塊綠色玻璃代替所使用的兩塊透明浮法玻璃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比較例12)除了不加入ITO粉末、分散劑和乙酰丙酮且用一塊綠色玻璃和一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組合代替所使用的兩塊透明的浮法玻璃以外,與實施例5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對于由實施例5-11以及比較例6-12制備的夾層玻璃,按照與實施例1相同的方法測定了可見光透射比(Tv)、日照透射比(Ts)、濁度(H)及pammer值。另外,用下述的方法,測定了波長區(qū)域780-1500nm的近紅外線區(qū)域的透射比以及波長區(qū)域1500-2100nm的中紅外線區(qū)域的透射比。另外,用下述方法測定了透射比積分值。結(jié)果示于表3中。
(近紅外線區(qū)域以及中紅外線區(qū)域的透射比的測定)使用JIS Z 8722以及JIS R 3106中記載的加權(quán)系數(shù),對波長區(qū)域780-1500nm的近紅外線區(qū)域的透射比-“近紅外線透射比”Tnir、以及波長區(qū)域1500-2100nm的中紅外線區(qū)域的透射比-“中紅外線透射比”Tmir進行標準化,由此求得透射比。
(透射比積分值(Ta,Tb,Tc,Td,Te)的測定)
使用直接記錄分光光度計(商品名“UV3100”,島津制作所社制),求出日照透射比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光線透射比的積分值(T)。另外,用相同方法求出各波長區(qū)域的積分值(Ta1200-1400nm,Tb1400-1600nm,Tc1600-1800nm,Td1800-2000nm,Te2000-2400nm),再由下述計算式求出相對于日照透射比(T)的比例。還有,在下述計算式中,下標表示波長區(qū)域。
計算式Ta(%)=T1200-1400/TTb(%)=T1400-1600/TTc(%)=T1600-1800/TTd(%)=T1800-2000/TTe(%)=T2000-2400/T
表3

(實施例12)(1)聚乙烯醇縮丁醛的合成向2890g純水中加入平均聚合度為1700、皂化度為99.2摩爾%的275g聚乙烯醇并加熱溶解。將該溶解液溫度調(diào)節(jié)至15℃,加入濃度35重量%的201g鹽酸和157g正丁醛,保持15℃并析出產(chǎn)物。然后,將反應(yīng)體系在60℃保持3小時以使反應(yīng)結(jié)束后,用過量的水洗滌,洗掉未反應(yīng)的正丁醛,用作為通用中和劑的氫氧化鈉水溶液中和鹽酸催化劑,再用過量的水水洗2小時后,進行干燥,得到白色粉末狀的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該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的平均丁縮醛化度是68.5摩爾%。
(2)紫外線吸收劑以及抗氧化劑混合增塑劑的制備將40重量份三甘醇-二-乙烯丁酸酯(3GO)、0.2重量份作為抗氧化劑的2,6-二叔丁基-對甲酚(BHT)(住友化學社制,Sumilizer BHT)以及0.8重量份作為紫外線吸收劑的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攪拌混合直到成為均勻透明溶液,制成增塑劑溶液。
(3)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的制備相對于40重量份增塑劑溶液,加入1重量份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和0.1重量份作為分散穩(wěn)定劑的多磷酸酯鹽,用臥式microbead mill使ITO微粒分散于增塑劑溶液中。然后,一邊攪拌該溶液,一邊加入0.2重量份乙酰丙酮,從而制備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
(4)夾層玻璃用中間膜的制備相對于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加入40重量份熱線吸收劑分散增塑劑和適量的2-乙基丁酸鎂,以使Mg含量相對于整個系統(tǒng)為60ppm,將其用混料用碾壓機充分混煉后,使用加壓成形機在150℃加壓成形30分鐘,從而得到平均膜厚0.76mm的中間膜。
(5)夾層玻璃的制備從兩端用透明的30cm×30cm×厚2.5mm的浮法玻璃夾住得到的中間膜,并將其放入氣囊內(nèi),在2660Pa的真空度下抽氣20分鐘后,直接移入烘箱中,再一邊在90℃下保持30分鐘一邊進行真空加壓。將經(jīng)過上述預壓接的夾層玻璃在高壓釜中在135℃、壓力118N/cm2的條件下進行20分鐘壓接,從而得到夾層玻璃。
(實施例13)除了將作為紫外線吸收劑的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4重量份,而且,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3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14)除了將作為紫外線吸收劑的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4重量份,而且,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6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15)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混合使用0.4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和0.4重量份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6)來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16)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混合使用0.2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和0.2重量份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6)來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而且,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3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17)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混合使用0.2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和0.2重量份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6)來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而且,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6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18)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使用0.8重量份2-乙基2’-乙氧基-草酸一酰替苯胺(Clariant社制,Sanduvor VSU)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19)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使用0.4重量份2-乙基2’-乙氧基-草酸一酰替苯胺(Clariant社制,Sanduvor VSU)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而且,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3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20)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混合使用0.4重量份2-乙基2’-乙氧基-草酸一酰替苯胺(Clariant社制,Sanduvor VSU)和0.4重量份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6)來代替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實施例21)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混合使用0.2重量份2-乙基2’-乙氧基-草酸一酰替苯胺(Clariant社制,Sanduvor VSU)和0.2重量份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6)來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而且,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3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參考例1)
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使用0.8重量份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6)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參考例2)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使用0.4重量份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6)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而且,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3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參考例3)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使用0.4重量份2-(2’-羥基-3’-叔丁基-5’-甲基苯基)-5-氯苯并三唑(Ciba-Geigy社制,Tinuvin326)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而且,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6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參考例4)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使用0.8重量份辛苯酮(Ciba-Geigy社制,Chimassorb81)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參考例5)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使用0.4重量份辛苯酮(Ciba-Geigy社制,Chimassorb81)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而且,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3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參考例6)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使用0.8重量份2,4-叔丁基苯基-3,5-二叔丁基-4-羥基苯甲酸酯(Ciba-Geigy社制,Tinuvin120)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參考例7)除了作為紫外線吸收劑,使用0.4重量份2,4-叔丁基苯基-3,5-二叔丁基-4-羥基苯甲酸酯(Ciba-Geigy社制,Tinuvin120)代替所使用的0.8重量份丙二酸[(4-甲氧基苯基)-甲撐]-二甲酯(Clariant社制,Hostavin PR-25),而且,將ITO粉末(三菱Materials社制)的混合量規(guī)定為0.3重量份以外,與實施例12相同地制備夾層玻璃。
對于由實施例12-21以及參考例1-7制備的夾層玻璃,用以下的方法進行評價。
結(jié)果示于表4中。
(初期光學特性測定)使用直接記錄分光光度計(島津制作所社制,U-4000),按照JIS Z 8722以及JIS R 3106,求出在380-780nm波長區(qū)域的可見光透射比Tv(SUV照射前)、黃色指數(shù)值YI(SUV照射前)以及CIE1976L*a*b*表色系中的b*值(SUV照射前)。
(SUV照射試驗后光學特性測定)制備5cm×10cm的照射樣品,用以下條件進行SUV照射試驗。
試驗裝置EYE SUPER UV TESTER(巖崎電氣社制,SUV-F11型)UV強度100mW/cm2限定波長295-450nm黑色面板(black panel)溫度63℃照射時間在照射100、200、300小時后取樣照射距離235mmSUV照射試驗后,使用直接記錄分光光度計(島津制作所社制,U-4000),按照JIS Z 8722以及JIS R 3106,測定在380-780nm波長區(qū)域的可見光透射比Tv(SUV照射后)、黃色指數(shù)值YI(SUV照射后)以及CIE1976L*a*b*表色系中的b*值(SUV照射后),用下述式求出ΔTv、ΔYI以及Δb*。
ΔTv=Tv(SUV照射后)-Tv(SUV照射前)(1)
ΔYI=Y(jié)I(SUV照射后)-YI(SUV照射前) (2)Δb*=b*(SUV照射后)-b*(SUV照射前) (3)工業(yè)上的可利用性根據(jù)本發(fā)明,可以提供透明性、隔熱性、電磁波穿透性以及耐氣候性優(yōu)良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以及夾層玻璃。
表4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在0.1-10MHz以及2-26.5GHz頻率下的電磁波屏蔽性能在10dB以下,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而且,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在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
2.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在測定頻率1MHz-1.86GHz下的電容率為4.5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1以下,而且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且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在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在測定頻率10MHz下的電容率為4.2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
4.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在測定頻率100MHz下的電容率為3.8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在測定頻率1GHz下的電容率為3.4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
6.如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在測定頻率1.8GHz下的電容率為3.3以下且/或介質(zhì)損耗因數(shù)tanδ為0.08以下。
7.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波長區(qū)域300nm-2100nm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波長區(qū)域1500-2100nm的中紅外線透射比為20%以下。
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在波長區(qū)域780-1500nm的近紅外線透射比為70%以下。
9.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400-16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b為10.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800-20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d為2.0%以下。
10.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200-1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a為15.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600-18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c為3.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2000-2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e為2.0%以下。
11.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而且,在波長區(qū)域300-2500nm的日照透射比積分值T中,波長區(qū)域1200-1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a為15.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400-16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b為10.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600-18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c為3.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1800-20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d為2.0%以下且/或波長區(qū)域2000-2400nm的透射比積分值的比例Te為2.0%以下。
12.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并用強度為100mW/cm2、波長為295-450nm的紫外線照射300小時時,照射所述紫外線后所述夾層玻璃的可見光透射比下降2.0%以下。
13.如權(quán)利要求12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并用強度為100mW/cm2、波長為295-450nm的紫外線照射300小時時,照射所述紫外線后所述夾層玻璃的黃色指數(shù)值增加4.0以下。
14.如權(quán)利要求12或者13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并用強度為100mW/cm2、波長為295-450nm的紫外線照射300小時時,照射所述紫外線后所述夾層玻璃的CIE1976L*a*b*表色系中的b*值增加3.0以下。
15.如權(quán)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在300-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為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
16.如權(quán)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是由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形成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含有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20-60重量份增塑劑,以及0.1-3重量份選自摻雜錫的氧化銦(ITO)微粒、摻雜銻的氧化錫(ATO)微粒、摻雜鋁的氧化鋅(AZO)微粒、摻雜銦的氧化鋅(IZO)微粒、摻雜錫的氧化鋅微粒、摻雜硅的氧化鋅微粒、六硼化鑭微粒以及六硼化鈰微粒的至少一種微粒,并且所述微粒的平均粒徑在80nm以下,而且,粒徑在100nm以上的粒子以1個/μm2以下的量分散在其中。
17.如權(quán)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是由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形成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含有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20-60重量份增塑劑,以及0.00001-5重量份選自diimmonium類色素、胺鎓類色素、酞菁類色素、蒽醌類色素、聚甲炔類色素、苯二硫醇型銨類化合物、硫脲衍生物以及硫醇金屬配位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化合物,而且所述化合物均勻分散于所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
18.如權(quán)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是由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形成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含有100重量份聚乙烯醇縮醛樹脂,20-60重量份增塑劑,0.1-3重量份選自摻雜錫的氧化銦(ITO)微粒、摻雜銻的氧化錫(ATO)微粒、摻雜鋁的氧化鋅(AZO)微粒、摻雜銦的氧化鋅(IZO)微粒、摻雜錫的氧化鋅微粒、摻雜硅的氧化鋅微粒、六硼化鑭微粒以及六硼化鈰微粒的至少一種微粒,以及0.00001-5重量份選自diimmonium類色素、胺鎓類色素、酞菁類色素、蒽醌類色素、聚甲炔類色素、苯二硫醇型銨類化合物、硫脲衍生物以及硫醇金屬配位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化合物,并且所述微粒的平均粒徑在80nm以下,粒徑在100nm以上的粒子以1個/μm2以下的量分散在其中,且所述化合物均勻分散于所述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
19.如權(quán)利要求16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烯醇縮醛樹脂是聚乙烯醇縮丁醛樹脂。
20.如權(quán)利要求16至19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還含有作為紫外線吸收劑的丙二酸酯類化合物和/或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
21.如權(quán)利要求16至20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還含有作為紫外線吸收劑的丙二酸酯類化合物和/或草酰替苯胺類化合物和選自苯并三唑類化合物、二苯甲酮類化合物、三嗪類化合物、苯甲酸酯類化合物以及受阻胺類化合物的至少一種化合物的混合物。
22.如權(quán)利要求16至21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還含有作為粘附力調(diào)節(jié)劑的有機酸或者無機酸的堿金屬鹽或者堿土類金屬鹽、或者改性硅油。
23.如權(quán)利要求16至22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其特征在于,塑性聚乙烯醇縮醛樹脂組合物中還含有作為分散穩(wěn)定劑的選自硫酸類酯化合物、磷酸酯類化合物、蓖麻醇酸、聚蓖麻醇酸、聚羧酸、多元醇型表面活性劑、聚乙烯醇、聚乙烯醇縮丁醛的至少一種。
24.一種夾層玻璃,其特征在于,使用權(quán)利要求1至23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而形成。
25.一種車輛用窗材料,其特征在于,使用權(quán)利要求1至23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或者權(quán)利要求24所述的夾層玻璃而形成。
26.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使用權(quán)利要求25所述的車輛用窗材料而形成。
27.一種建筑用材料,其特征在于,使用權(quán)利要求1至23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或者權(quán)利要求24所述的夾層玻璃而形成。
28.一種建筑物,其特征在于,使用權(quán)利要求27所述的建筑用材料而形成。
全文摘要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透明性、隔熱性、電磁波穿透性以及耐氣候性優(yōu)良的夾層玻璃用中間膜以及夾層玻璃。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夾層玻璃用中間膜,通過使其介于選自透明玻璃、綠色玻璃以及高熱線吸收玻璃中的兩塊玻璃之間而形成夾層玻璃時,在0.1-10MHz以及2-26.5GHz頻率下的電磁波屏蔽性能為10dB以下,濁度為1.0%以下,可見光透射比為70%以上,而且,在300nm-2100nm波長區(qū)域的日照透射比在可見光透射比的85%以下。
文檔編號B32B17/10GK1533367SQ02814
公開日2004年9月29日 申請日期2002年7月2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1年7月26日
發(fā)明者深谷重一, 吉岡忠彥, 小幡真稔, 彥, 稔 申請人:積水化學工業(yè)株式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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