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教學、學習設備和工具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基于教育用的書桌。
背景技術:
眾所周知有許多不同類型的書桌被用于多種不同的目的。目前常用的學生用書桌由桌面和支撐腳構成,其作用是放東西或者在書桌上工作和學習,但當在桌面上要用到一些小物品時,由于桌面光滑,物品會在桌面上滾動甚至掉落在地上,特別是上課期間,頻繁掉落會嚴重影響學習,或者學生看書時需要將書豎直固定,往往需要通過另外放置固定架固定書籍才能滿足需求。
技術實現(xiàn)要素: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基于教育用的書桌,通過在桌面上開有兩個凹槽并在其中一個凹槽內固定有移動式支撐架,從而實現(xiàn)了書籍豎直放置于桌面上。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fā)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本發(fā)明為一種基于教育用的書桌,包括桌面,桌面一側四周對稱固定有若干桌腿,桌面一側通過若干固定塊固定有桌肚,桌面另一側上有一第一開口槽,桌面另一側上也有一第二開口槽,第二開口槽兩端分別固定有第一支撐架和第二支撐架,桌面內部固定有第一支撐架和第二支撐架的彈起裝置;第一支撐架一側表面設有卡槽,第一支撐架與第二支撐架結構相同,支撐架的卡槽固定書籍的一側。
進一步地,彈起裝置包括支撐塊,支撐塊上固定有平衡板,平衡板一端與圓柱一端連接,平衡板另一端與彈出塊的一端連接,彈出塊的另一端與第一卡槽的一側連接,彈出塊的另一端與第二卡槽的一側連接。
進一步地,固定塊包括固定體和爪勾,爪勾可放置物品。
本發(fā)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fā)明通過在桌面開有兩個凹槽,在其中一個凹槽兩端連接有支撐架并設有彈起裝置,方便學生將書本豎直放置于桌面,便于學習;同時本發(fā)明通過在固定塊上設有爪勾,方便物品存放。
當然,實施本發(fā)明的任一產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時達到以上所述的所有優(yōu)點。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fā)明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fā)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jù)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fā)明一種基于教育用的書桌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側視圖;
圖3為圖1的主視圖;
圖4為彈起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5為第一支撐架結構示意圖;
圖6為第二支撐架結構示意圖;
圖7為固定塊結構圖;
附圖中,各標號所代表的部件列表如下:
1-桌腿,2-桌面,3-桌肚,4-彈起裝置,5-第一開口槽,6-第二開口槽,7-第一支撐架,8-第二支撐架,9-固定塊,401-支撐塊,402-平衡板,403-彈出塊,404-圓柱,701-卡槽,901-固定體,902-爪勾。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fā)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fā)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fā)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fā)明保護的范圍。
在本發(fā)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開孔”、“上”、“下”、“厚度”、“頂”、“中”、“長度”、“內”、“四周”等指示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fā)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組件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fā)明的限制。
請參閱圖1-7所示,本發(fā)明為一種基于教育用的書桌,包括桌面2,桌面2一側四周固定有若干桌腿1,桌面2一側通過若干固定塊9固定有桌肚3,桌面2另一側上有一第一開口槽5,桌面2另一側上也有一第二開口槽6,第二開口槽6兩端分別固定有第一支撐架7和第二支撐架8,桌面內部固定有第一支撐架7和第二支撐架8的彈起裝置4。
其中,彈起裝置4包括支撐塊401,支撐塊上固定有平衡板402,平衡板402一端與圓柱404一端連接,平衡板402另一端與彈出塊403一端連接;彈出塊403的另一端與第一支撐架7設有第一卡槽701的一側連接,彈出塊403的另一端還與第二支撐架8設有第二卡槽801的一側連接。
其中,第一支撐架7一側表面設有卡槽701,第一支撐架7與第二支撐架8結構相同,第一支撐架7和第二支撐架8與桌面2同為木質為其他材料制成。
其中,固定塊9包括固定體901和爪勾902,固定塊為金屬制,可以在爪勾902上掛放物品。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于本發(fā)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征、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以上公開的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只是用于幫助闡述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并沒有詳盡敘述所有的細節(jié),也不限制該發(fā)明僅為所述的具體實施方式。顯然,根據(jù)本說明書的內容,可作很多的修改和變化。本說明書選取并具體描述這些實施例,是為了更好地解釋本發(fā)明的原理和實際應用,從而使所屬技術領域技術人員能很好地理解和利用本發(fā)明。本發(fā)明僅受權利要求書及其全部范圍和等效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