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便攜組合餐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shù)領(lǐng)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組合式餐具,尤其涉及一種便攜組合餐具。
背景技術(shù):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來越多的人熱衷于郊外活動,在郊外活 動中人們經(jīng)常會組織野餐,但因為普通餐具都是需要一個個單獨攜帶的,此時 攜帶一堆餐具就成了一件麻煩事了,很不方便。
實用新型內(nèi)容
針對上述現(xiàn)有技術(shù)存在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便攜組合餐具,將 多個或多種餐具組合在一起,攜帶方便。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shù)方案是 一種便攜組合餐具,包括餐具,還包括框架, 餐具通過連接條與框架連接固定,且連接條與餐具的連接處設(shè)有折斷槽。
其中,所述餐具為餐盤、餐叉、餐刀、餐勺和筷子中的一種,且餐具至少 有兩個,或者,所述餐具由餐盤、餐叉、餐刀、餐勺和筷子中的至少兩種組成, 且每種餐具至少有一個。
另外,所述框架為一平面框架,餐具位于框架的鏤空處,且框架與餐具整 體位于同一平面。
3另外,上述框架上還可設(shè)有把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將多個或多種餐具固定在同一個框架上,方便 統(tǒng)一攜帶,而且連接條與餐具的連接處設(shè)有折斷槽,使用時可通過折斷槽將餐 具直接從框架上折斷下來。當(dāng)框架與餐具整體位于同一平面時,整體成一板狀, 占用空間更小,可直接提著把手,攜帶更方便。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局部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方式,如圖l、 2所示, 一種便攜組合餐具,包 括餐具l,還包括框架2,餐具1通過連接條3與框架2連接固定,且連接條3 與餐具1的連接處開設(shè)有橫截連接條3的通槽4。使用時,只需要在通槽4處將 餐具1從框架2上折下即可,非常方便。所述餐具1為餐盤、餐叉、餐刀、餐 勺或筷子中的一種,且此種餐具至少有兩個。這樣可以讓使用者自由選擇餐具 的種類和數(shù)量。所述餐具1由餐盤、餐叉、餐刀、餐勺或筷子中的至少兩種組 成,且每種餐具至少有一個。這樣把各種餐具打包處理,為使用者提供最方便 的選擇。作為一種優(yōu)選方式,如本實施例所示,矩形框架2內(nèi)設(shè)置了一整套的 餐具,包括一個餐盤、三把餐叉、兩把餐刀、 一把餐勺,只需攜帶這樣一個便 攜組合餐具就可以滿足用餐對餐具的大部分需求了。所述框架2為一平面框架, 餐具1位于框架2的鏤空處,且框架2與餐具1整體位于同一平面。所述框架2上還設(shè)有把手5。可以抓著把手5提著便攜組合餐具,就提一個迷你公文包一樣, 非常方便,而且整體位于一平面,不占空間,可以像塞一本薄書一樣塞進(jìn)公文 包里??蚣?內(nèi)的餐具1可以是多次使用的餐具,如塑料制成,或者是一次性 餐具,用降解塑料或者循環(huán)紙制成,更為輕便。整個便攜組合餐具可以一次成 型,加工方便,成本低廉。
權(quán)利要求1.一種便攜組合餐具,包括餐具(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框架(2),餐具(1)通過連接條(3)與框架(2)連接固定,且連接條(3)與餐具(1)的連接處開設(shè)有橫截連接條(3)的通槽(4)。
2.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組合餐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餐具(1) 為餐盤、餐叉、餐刀、餐勺或筷子中的一種,且此種餐具至少有兩個。
3.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組合餐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餐具(1)由餐盤、餐叉、餐刀、餐勺或筷子中的至少兩種組成,且每種餐具至少有一個。
4.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組合餐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2) 為一平面框架,餐具(1)位于框架(2)的鏤空處,且框架(2)與餐具(1)整體位于同一平面。
5. 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4中任一權(quán)利要求中所述的一種便攜組合餐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2)上還設(shè)有把手(5)。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便攜組合餐具,涉及一種組合式餐具,包括餐具(1),還包括框架(2),餐具(1)通過連接條(3)與框架(2)連接固定,且連接條(3)與餐具(1)的連接處開設(shè)有橫截連接條(3)的通槽(4)。所述餐具(1)為餐盤、餐叉、餐刀、餐勺或筷子中的一種,且此種餐具至少有兩個。所述餐具(1)由餐盤、餐叉、餐刀、餐勺或筷子中的至少兩種組成,且每種餐具至少有一個。所述框架(2)為一平面框架,餐具(1)位于框架(2)的鏤空處,且框架(2)與餐具(1)整體位于同一平面。所述框架(2)上還設(shè)有把手(5)。本實用新型將多個或多種餐具通過框架組合在一起,攜帶方便。
文檔編號A45F3/46GK201398790SQ20092000868
公開日2010年2月10日 申請日期2009年4月20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09年4月20日
發(fā)明者翼 張 申請人:翼 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