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簡便榨汁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簡便榨汁器,包括底部座、榨汁蓋和壓蓋,所述底部座為杯形;所述榨汁蓋設于底部座上方,榨汁蓋中間部位設有向上的凸起,凸起四周均勻分布有孔隙;所述壓蓋設于榨汁蓋上方,壓蓋上設有向上的半圓球,半圓球內部為空腔;該簡便榨汁器,結構簡單,體積小巧,攜帶方便,可以方便地攜帶到任何地方,且不需要通電就能夠使用,非常具有實用價值,值得大力推廣。
【專利說明】一種簡便榨汁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榨汁機領域,尤其是一種簡便榨汁器。
【背景技術】
[0002]水果富含多種營養(yǎng)元素,多吃水果對人體有很多好處,因此水果受到人們的普遍歡迎。而果汁因為其獨特的口感更是受到都市白領的喜愛,然而市面上的果汁質量良莠不齊,有許多商家以次充好,用各種沖劑來代替鮮榨果汁欺騙消費者,于是許多人選擇購買榨汁機自己壓榨果汁飲用。但是現(xiàn)有的榨汁機通常結構復雜、體積較大,且需要用電,非常不方便使用。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種使用方便的簡便榨汁器。
[0004]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簡便榨汁器,包括底部座、榨汁蓋和壓蓋,所述底部座為杯形;所述榨汁蓋設于底部座上方,榨汁蓋中間部位設有向上的凸起,凸起四周均勻分布有孔隙;所述壓蓋設于榨汁蓋上方,壓蓋上設有向上的半圓球,半圓球內部為空腔。
[0005]優(yōu)選的,所述底部座上設有提手和倒液嘴。
[0006]優(yōu)選的,所述壓蓋上還設有把手。
[0007]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簡便榨汁器,結構簡單,體積小巧,攜帶方便,可以方便地攜帶到任何地方,且不需要通電就能夠使用,非常具有實用價值,值得大力推廣。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000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壓蓋示意圖;
[0010]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榨汁蓋示意圖;
[0011]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底部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chuàng)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3]請參閱圖1-4,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簡便榨汁器,包括底部座1、榨汁蓋2和壓蓋3,所述底部座I為杯形,用于盛裝果汁,底部座I上設有提手4和倒液嘴7,提手4可方便使用者拿取,倒液嘴7用于倒出果汁;所述榨汁蓋2設于底部座I上方,榨汁蓋2中間部位設有向上的凸起8,凸起8四周均勻分布有孔隙9 ;所述壓蓋3設于榨汁蓋2上方,壓蓋
3上設有向上的半圓球6,半圓球6內部為空腔,當壓蓋3與榨汁蓋2貼合時,榨汁蓋2上的凸起8剛好位于空腔內,所述壓蓋3上還設有把手5,方便拿起壓蓋3。
[0014]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為:當需要榨取果汁時,將水果切半,放在榨汁蓋2上的凸起8,用力按壓水果,果汁通過凸起8四周均勻分布有孔隙9流向底部座1,不用時或未喝完果汁,蓋上壓蓋3即可。
[0015]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jié),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xiàn)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6]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jīng)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簡便榨汁器,包括底部座(I )、榨汁蓋(2)和壓蓋(3),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座(I)為杯形;所述榨汁蓋(2)設于底部座(I)上方,榨汁蓋(2)中間部位設有向上的凸起(8),凸起(8)四周均勻分布有孔隙(9);所述壓蓋(3)設于榨汁蓋(2)上方,壓蓋(3)上設有向上的半圓球(6),半圓球(6)內部為空腔。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簡便榨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座(I)上設有提手(4)和倒液嘴(7)。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簡便榨汁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壓蓋(3)上還設有把手(5)。
【文檔編號】A47J19/02GK204071663SQ201420513806
【公開日】2015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14年9月6日
【發(fā)明者】聶華耀 申請人:江門市新會區(qū)恒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