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骨活動接頭及應用該活動接頭的傘骨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傘骨活動接頭及應用該活動接頭的傘骨,其中,所述活動接頭包括:設在第一傘骨(1)上的第一接頭(51)、設在第二傘骨(2)上的第二接頭(52);所述第一接頭(51)和第二接頭(52)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活動連接,該第一接頭(51)、第二接頭(52)和柔性連接件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本實用新型的活動接頭及應用該接頭的傘骨無須在接頭上打鉚釘,組裝方便快捷,可節(jié)省人工且提高生產(chǎn)效率,降低傘的成本,且堅固耐用,適用于自動或手開的直骨傘或多折傘。
【專利說明】傘骨活動接頭及應用該活動接頭的傘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日常使用的傘具的部件,尤其涉及傘的活動接頭和傘骨結構的改進,適用于自動或手開的直骨傘或多折傘。
【背景技術】
[0002]傳統(tǒng)的晴雨傘傘骨,其傘骨之間的活動連接通常是通過分別固接于兩傘骨的接頭之間打鉚釘來實現(xiàn)的。這種活動連接方式需要專門的設備,耗時耗工,降低了傘骨的組裝效率,成本也較高,而且使用時間長了以后,金屬的鉚釘會生銹從而造成連接處的損壞,影響傘的使用壽命。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傘骨之間的活動連接不需要打鉚釘?shù)幕顒咏宇^以及應用這種接頭的晴雨傘傘骨。
[0004]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設計制造一種傘骨活動接頭,包括:設在第一傘骨上的第一接頭、設在第二傘骨上的第二接頭。
[0005]所述第一接頭和第二接頭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活動連接,該第一接頭、第二接頭和柔性連接件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
[0006]本實用新型的晴雨傘傘骨包括:第一傘骨和第二傘骨,所述第一傘骨和第二傘骨上分別設有第一接頭和第二接頭。
[0007]所述第一接頭和第二接頭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活動連接,該第一接頭、第二接頭和柔性連接件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
[0008]本實用新型的晴雨傘傘骨還包括第三傘骨和第一拉線,該第三傘骨上設有第三接頭,所述第一傘骨上還設有第四接頭,所述第三接頭與第四接頭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活動連接,該第三接頭、第四接頭和柔性連接件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所述第一拉線的兩端分別連接第二接頭和第三接頭。
[0009]所述第一拉線采用塑膠材料并與所述第二接頭和第三接頭一體成型。
[0010]本實用新型的晴雨傘傘骨還可進一步包括第四傘骨和第二拉線,該第四傘骨上設有第五接頭,所述第三傘骨上還設有第六接頭,所述第五接頭和第六接頭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活動連接,該第五接頭、第六接頭和柔性連接件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所述第二拉線的兩端分別連接第四接頭和第五接頭。
[0011]所述第二拉線采用塑膠材料并與所述第四接頭和第五接頭一體成型。
[0012]同現(xiàn)有技術相比較,本實用新型的活動接頭及應用該接頭的晴雨傘傘骨將分別連接兩根傘骨的兩個接頭通過柔性連接件活動連接,且三者采用塑膠材料一體成型,堅固耐用,無須在接頭上打鉚釘,無須借助專門的設備,組裝起來方便快捷,節(jié)省人工,提高生產(chǎn)效率且降低了傘的成本?!緦@綀D】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晴雨傘傘骨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圖1中的傘骨在活動接頭處的放大圖;
[0015]圖3為本實用新型晴雨傘傘骨實施例二在半折疊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4為本實用新型晴雨傘傘骨實施例二在打開狀態(tài)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以下結合附圖所示之最佳實施例作進一步詳述。
[0018]如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傘骨活動接頭包括:第一接頭51、第二接頭52以及連接該第一接頭51和第二接頭52的柔性連接件57,所述第一接頭51、第二接頭52和柔性連接件57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其中,第一接頭51固定套接在第一傘骨I上,第二接頭52則固定套接在第二傘骨2上,通過該活動接頭即可實現(xiàn)第一傘骨I和第二傘骨2之間的活動連接。所述柔性連接件57可做得較細或較薄,使兩傘骨之間的活動性更好。
[0019]本實用新型的傘骨活動接頭可應用于手開或自動的直骨傘或多折傘上活動連接的兩個傘骨之間,下面分別加以說明。
[0020]以直骨傘為例,如圖1和圖2所示,傘的上巢91固定于中棒8的頂部,而下巢92則滑動套接于傘中棒8上,本實用新型的晴雨傘傘骨包括用于支撐傘面的第一傘骨I以及用于支撐該第一傘骨I的第二傘骨2。所述第一傘骨I內(nèi)端樞接于傘上巢91,其中部固定套接有第一接頭51。所述第二傘骨2的內(nèi)端樞接于傘下巢92,其外端固定套接有第二接頭52。所述第一接頭51和第二接頭52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57活動連接在一起,該第一接頭51、第二接頭52和柔性連接件57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由此即可實現(xiàn)該第一傘骨I和第二傘骨2之間可轉動的活動連接。
[0021]以三折傘為例,如圖3和圖4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晴雨傘傘骨包括:第一傘骨1、第二傘骨2、第三傘骨3和第四傘骨4。其中,第一傘骨I和第二傘骨2的內(nèi)端分別樞接于傘的上巢和下巢,第二傘骨2的外端通過活動接頭連接于第一傘骨I中部;所述第一傘骨I外端和第三傘骨3內(nèi)端之間以及第三傘骨3與第四傘骨4之間均可通過活動接頭連接,下面加以詳細說明。
[0022]如圖3,所述第一傘骨I中部固定套接有第一接頭51,外端固定套接有第四接頭54,所述第二傘骨2外端固定套接有第二接頭52。該第一接頭51與第二接頭52之間通過一柔性連接件57相連,該第一接頭51、第二接頭52和柔性連接件57均是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的。所述第三傘骨3的內(nèi)端固定套接有第三接頭53,外端固定套接有第六接頭56,所述第四傘骨4內(nèi)端固定套接有第五接頭55。所述第三接頭53與第四接頭54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58活動連接,該第三接頭53、第四接頭54和柔性連接件58可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同樣,所述第五接頭55和第六接頭56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59活動連接,該第五接頭55、第六接頭56和柔性連接件59也可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由此即可實現(xiàn)相連接的兩根傘骨之間的活動連接而不需要打鉚釘。
[0023]為了能實現(xiàn)傘骨的開合,本實用新型的傘骨還設置有第一拉線61和第二拉線62,其中,所述第一拉線61的兩端分別連接第二接頭52和第三接頭53,所述第二拉線62的兩端分別連接第四接頭54和第五接頭55。所述第一拉線61和第二拉線62可采用常見的金屬拉線,在本實施例中,該第一拉線61和第二拉線62均采用塑膠材料并與其相連的接頭一體成型,由此,所述第一接頭51、第二接頭52、柔性連接件57、第一拉線61、第三接頭53、第四接頭54、柔性連接件58、第二拉線62、第五接頭55、第六接頭56和柔性連接件59均是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的,組裝時,只需要將各傘骨插入相應的接頭內(nèi)固定即可,無須打鉚釘,由此可大大節(jié)省傘骨的組裝時間,減少人工并降低了人工和材料成本,且堅固耐用。
[0024]當然,本實用新型的晴雨傘傘骨還可應用于兩折、四折、五折等多折傘上,只需相應增加或減少傘骨部件即可。例如,當應用于兩折傘時,則不需要第四傘骨4、第二拉線62、第五接頭55和第六接頭56等。
[002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nèi),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nèi)。
【權利要求】
1.一種傘骨活動接頭,包括:設在第一傘骨(I)上的第一接頭(51)、設在第二傘骨(2)上的第二接頭(52);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接頭(51)和第二接頭(52)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活動連接,該第一接頭(51)、第二接頭(52)和柔性連接件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
2.一種晴雨傘傘骨,包括:第一傘骨(I)和第二傘骨(2),所述第一傘骨(I)和第二傘骨(2)上分別設有第一接頭(51)和第二接頭(52);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接頭(51)和第二接頭(52)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活動連接,該第一接頭(51)、第二接頭(52)和柔性連接件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晴雨傘傘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三傘骨(3)和第一拉線(61),該第三傘骨(3)上設有第三接頭(53),所述第一傘骨(I)上還設有第四接頭(54),所述第三接頭(53 )與第四接頭(54 )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活動連接,該第三接頭(53 )、第四接頭(54)和柔性連接件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所述第一拉線(61)的兩端分別連接第二接頭(52)和第三接頭(53)。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晴雨傘傘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拉線(61)采用塑膠材料并與所述第二接頭(52)和第三接頭(53)—體成型。
5.根據(jù)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晴雨傘傘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四傘骨(4)和第二拉線(62),該第四傘骨(4)上設有第五接頭(55),所述第三傘骨(3)上還設有第六接頭(56),所述第五接頭(55 )和第六接頭(56 )之間通過柔性連接件活動連接,該第五接頭(55 )、第六接頭(56)和柔性連接件采用塑膠材料并一體成型,所述第二拉線(62)的兩端分別連接第四接頭(54)和第五接頭(55)。
6.根據(jù)權利要求5所述的晴雨傘傘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拉線(62)采用塑膠材料并與所述第四接頭(54)和第五接頭(55) —體成型。
【文檔編號】A45B25/02GK203523994SQ201320504059
【公開日】2014年4月9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19日 優(yōu)先權日:2013年8月19日
【發(fā)明者】黃自力 申請人:黃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