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坑洞挖掘,具體為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
背景技術:
1、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是一個綜合性的過程,旨在修復因礦山開采活動而受損的地質環(huán)境,這一過程涉及多個方面,包括地貌恢復、土壤恢復、水土保持工程、植物恢復以及污染物處理等,種植挖坑工具在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用于在恢復治理區(qū)域挖掘坑洞,為種植植被做準備。
2、經(jīng)檢索,根據(jù)中國專利公開號為cn218163536u的實用新型專利中公開了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挖坑工具,該實用新型專利中的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挖坑工具,通過鉆頭的邊旋轉邊下移,可對礦山地質進行鉆坑作業(yè),無需人員用力下壓裝置即可完成鉆坑作業(yè),人員只需通過把手扶住裝置,保持裝置的豎直即可,從而有效減輕了人員的勞動強度,提高了挖抗的效率,但是該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挖坑工具,在使用過程中還需要通過人工手持裝置確保裝置保持豎直狀態(tài),但機器的運作會產(chǎn)生震動力,在震動力的作用下工人很難長時間的手持裝置進行使用,同時該裝置還不具備施肥功能,實用性有待提高,故而提出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
技術實現(xiàn)思路
1、針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具備無需工人手持即可挖坑,且挖坑后還能進行施肥提高工作效率等優(yōu)點,解決了普通裝置還需人工手持,且不具備施肥功能的問題。
2、為實現(xiàn)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支撐柱,所述支撐柱的頂部固定安裝有安裝板,所述底板的外部設置有挖坑施肥裝置;
3、所述挖坑施肥裝置包括螺紋釘、水箱、水泵、螺紋桿、移動板、第一電機、螺旋鉆頭和第二電機,所述底板的外部設置有螺紋釘,所述底板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水箱,所述水箱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水泵,所述支撐柱的內部轉動連接有螺紋桿,所述螺紋桿的外表面螺紋連接有移動板,所述移動板的頂部固定安裝有第一電機,所述移動板的底部轉動連接有螺旋鉆頭,所述安裝板的頂部設置有第二電機。
4、進一步,所述底板的底部固定安裝有數(shù)量為四個的萬向輪,所述底板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扶手,所述支撐柱的數(shù)量為四個,四個所述支撐柱的頂部均與安裝板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底板的底部固定安裝有數(shù)量為四個的防護板。
5、進一步,所述底板的左右兩側均固定安裝有固定板,所述螺紋釘?shù)臄?shù)量為四個,四個所述螺紋釘?shù)捻敳烤潭ò惭b有把手,四個所述螺紋釘?shù)耐獗砻娣謩e與兩個固定板的內部螺紋連接。
6、進一步,所述底板的底部固定安裝有輸液管,所述輸液管的右側固定安裝有噴頭,所述噴頭的右側貫穿其中一個防護板,所述水泵的底部固定安裝有抽液管,所述抽液管的底部貫穿水箱的頂部,并延伸至水箱的內部,所述水泵的右側固定安裝有送液管,所述送液管的右側與輸液管的頂部固定連接。
7、進一步,所述螺紋桿的數(shù)量為四個,四個所述螺紋桿的外表面分別固定安裝有數(shù)量為四個的第一齒輪,四個所述第一齒輪之間通過皮帶傳動連接,所述第二電機的輸出端固定安裝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二齒輪的外表面與其中一個所述第一齒輪的外表面相嚙合。
8、進一步,所述螺旋鉆頭的頂部貫穿移動板的底部,并與第一電機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所述底板的內部開設有穿孔,所述底板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數(shù)量為兩個的輔助桿,所述移動板的內部與兩個輔助桿的外表面均滑動連接。
9、有益效果
10、與現(xiàn)有技術相比,本申請的技術方案具備以下有益效果:
11、該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通過扶手和萬向輪將裝置推到需要進行挖坑的地址,然后轉動螺紋釘對裝置進行固定,然后打開第二電機,通過第二齒輪和第一齒輪的配合,帶動螺紋桿進行轉動,通過螺紋桿的轉動帶動移動板向下移動,再打開第一電機帶動螺旋鉆頭旋轉,從而對土地進行挖坑,同時打開水泵,通過水泵將水箱的液體抽出,并送至輸液管中配合噴頭,即可將液體噴出,從而達到無需工人手持即可挖坑,且挖坑后還能進行施肥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1.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支撐柱(2),所述支撐柱(2)的頂部固定安裝有安裝板(3),所述底板(1)的外部設置有挖坑施肥裝置(4);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底部固定安裝有數(shù)量為四個的萬向輪,所述底板(1)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扶手,所述支撐柱(2)的數(shù)量為四個,四個所述支撐柱(2)的頂部均與安裝板(3)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底板(1)的底部固定安裝有數(shù)量為四個的防護板。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左右兩側均固定安裝有固定板,所述螺紋釘(401)的數(shù)量為四個,四個所述螺紋釘(401)的頂部均固定安裝有把手,四個所述螺紋釘(401)的外表面分別與兩個固定板的內部螺紋連接。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底部固定安裝有輸液管,所述輸液管的右側固定安裝有噴頭,所述噴頭的右側貫穿其中一個防護板,所述水泵(403)的底部固定安裝有抽液管,所述抽液管的底部貫穿水箱(402)的頂部,并延伸至水箱(402)的內部,所述水泵(403)的右側固定安裝有送液管,所述送液管的右側與輸液管的頂部固定連接。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紋桿(404)的數(shù)量為四個,四個所述螺紋桿(404)的外表面分別固定安裝有數(shù)量為四個的第一齒輪,四個所述第一齒輪之間通過皮帶傳動連接,所述第二電機(408)的輸出端固定安裝有第二齒輪,所述第二齒輪的外表面與其中一個所述第一齒輪的外表面相嚙合。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山地質環(huán)境恢復治理用種植輔助挖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鉆頭(407)的頂部貫穿移動板(405)的底部,并與第一電機(406)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所述底板(1)的內部開設有穿孔,所述底板(1)的頂部固定安裝有數(shù)量為兩個的輔助桿,所述移動板(405)的內部與兩個輔助桿的外表面均滑動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