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降低的危險潛力的撕碎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總體涉及撕碎機,具體而言,涉及用于撕碎機的安全特性。
背景技術:
通常的撕碎機可以具有三種工況。第一種工況是“關閉”模式,其中撕碎機葉片不活動,并且材料的撕碎不能發(fā)生。第二種工況是“開啟”模式,其中撕碎機葉片連續(xù)旋轉以將插入到撕碎機中的任何材料撕碎。第三種工況是“自動”模式,其中當撕碎機檢測到有材料插入撕碎機中時,撕碎機葉片自動起動。“自動”模式的有利之處在于材料可以不時地被撕碎,而不必連續(xù)開啟和關閉撕碎機。這使得打開信件并將不需要的且可能含有個人信息的那些物品立即撕碎變得容易進行。
然而,撕碎機在“自動”模式的使用可能是有問題的。在所有的撕碎完成之后,撕碎機可能無意地留在“自動”模式,因為缺少由撕碎機葉片運動所產(chǎn)生的噪音,這可能導致使用者忘記撕碎機沒有關閉。長時間留在“自動”模式的撕碎機可能對原使用者或新使用者造成安全危害,他們沒有意識到撕碎機只是在等待檢測材料插入其中以便起動其撕碎機葉片。當撕碎機未關閉時,可能導致手指或衣服放置在撕碎機槽附近或內(nèi)部時可能產(chǎn)生的嚴重傷害。當小孩子靠近留在“自動”模式的無監(jiān)控撕碎機時,該問題進一步惡化。孩子更容易將衣物和/或身體部分插入到撕碎機槽中,并且很可能相信撕碎機是關閉的。撕碎機葉片對小孩子的影響可能是災難性的。
那些在“開始”模式運行的撕碎機中也存在安全危險。這些問題源于不注意時撕碎機可能留在“開啟”模式。這對哪些特別好奇的孩子也造成了危險。
提供一種能夠為使用者以及與撕碎機進行接觸的其它人提供增加的安全性的撕碎機是有利的。
發(fā)明內(nèi)容
簡而言之,本發(fā)明的一個優(yōu)選實施例涉及一種具有自動起動撕碎機葉片以及相關聯(lián)的安全特性的撕碎機。上述撕碎機包括撕碎機端蓋,其限定了適合接收待撕碎材料的槽。多個撕碎機葉片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并且適合撕碎插入到槽中的材料。選擇開關與撕碎機相連,并且具有起動狀態(tài),所述起動狀態(tài)設定撕碎機在材料插入槽中時自動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刂破髦辽俨糠值夭贾迷谒核闄C端蓋內(nèi),并且當選擇開關在起動狀態(tài)時,檢測通過槽插入到撕碎機中的材料,并且基于檢測,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來撕碎所檢測到的材料。計時器裝置與控制器相連,并且如果選擇開關處在起動狀態(tài)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任何用于粉碎的材料的話,所述計時器裝置自動選擇設置以阻止多個撕碎機葉片被起動。
在另一方面,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撕碎材料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提供撕碎機,所述撕碎機限定了至少一個用于接收材料的槽,所述撕碎機包括適合撕碎插入到該至少一個槽中的材料的多個撕碎機葉片;在撕碎機內(nèi)設置至少一個傳感器,其監(jiān)視撕碎機以便自動檢測其中材料的插入;在預定時間值內(nèi),當該至少一個傳感器檢測到材料插入撕碎機中時,自動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并且如果撕碎機被監(jiān)視了預定時間值而傳感器沒有檢測到材料插入其中的話,阻止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自動起動。
在另一方面,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自動起動撕碎機葉片以及相關聯(lián)的安全特性的撕碎機。所述撕碎機包括撕碎機端蓋,其限定了適合于接收待撕碎材料的槽。多個撕碎機葉片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并且適合于撕碎插入到槽中的材料。選擇開關與撕碎機相連,并且具有起動狀態(tài),所述起動狀態(tài)設定撕碎機在材料插入槽中時自動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刂破髦辽俨糠值夭贾迷谒核闄C端蓋內(nèi),并且當選擇開關在起動狀態(tài)時,檢測通過槽插入到撕碎機中的材料,基于檢測,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來撕碎所檢測到的材料。計時器裝置與控制器相連,并且如果選擇開關處在起動狀態(tài)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任何用于粉碎的材料的話,所述計時器裝置就自動阻止多個撕碎機葉片被起動。撕碎機筐適于與撕碎機端蓋結合。計時器開關位于撕碎機端蓋和撕碎機筐中的至少一個上,并且使預定時間值可以調節(jié)。所述計時器開關包括第二選擇開關。
在另一方面,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具有相關聯(lián)的安全特性的撕碎機,其包括撕碎機端蓋,所述撕碎機端蓋限定了適合于接收待撕碎材料的槽。多個撕碎機葉片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并且適合于撕碎插入到槽中的材料。選擇開關與撕碎機相連,并且具有適于使撕碎機連續(xù)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起動狀態(tài)??刂破髋c選擇開關相連,并且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當選擇開關在起動狀態(tài)時,控制器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計時器裝置與控制器相聯(lián),并且如果葉片起動了預定時間值之后,所述計時器裝置自動停止多個撕碎機葉片的運行。
在另一方面,本發(fā)明涉及具有相關聯(lián)的安全特性的撕碎機,其包括撕碎機端蓋,所述撕碎機端蓋限定了適合于接收待撕碎材料的槽。多個撕碎機葉片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它們適合于撕碎插入到槽中的材料。選擇開關與撕碎機相連,并且具有適于使撕碎機連續(xù)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起動狀態(tài)??刂破髋c選擇開關相連,并且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當選擇開關在起動狀態(tài)時,所述控制器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所述控制器還適合于檢測通過槽插入到撕碎機中的材料。計時器裝置與控制器相連,并且如果選擇開關處在起動狀態(tài)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任何用于粉碎的材料的話,所述計時器裝置自動阻止多個撕碎機葉片的運行。
在另一方面,本發(fā)明涉及一種撕碎材料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步驟提供撕碎機,所述撕碎機限定了至少一個用于接收材料的槽,所述撕碎機包括適合撕碎插入到該至少一個槽中的材料的多個撕碎機葉片;在撕碎機內(nèi)設置至少一個傳感器,所述傳感器監(jiān)視撕碎機以便自動檢測其中材料的插入;設置撕碎機,以使多個撕碎機葉片被連續(xù)起動;以及如果撕碎機葉片起動了預定時間值,而且傳感器沒有檢測到材料插入其中的話,就停止多個撕碎機葉片的運行。
結合附圖閱讀時,將更好地理解前面的概述以及隨后的本發(fā)明優(yōu)選實施例的詳細說明。出于解釋發(fā)明的目的,圖中所顯示的是目前優(yōu)選的實施例。然而,可以理解,本發(fā)明不限于所示的精確裝置和工具。圖中圖1是根據(jù)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例的撕碎機的透視圖;圖2是圖1的撕碎機的撕碎機端部的框圖;圖3是圖2的控制器和計時器裝置的電路圖;并且圖4是圖1的撕碎機筐沿著圖1的線4-4的部分截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下面的說明中采用特定的術語,其僅僅出于方便,并且是非限制性的。單詞“右邊”、“左邊”、“頂部”和“底部”指出所參考的附圖中的方向。單詞“向內(nèi)”和“向外”分別指朝著和離開撕碎機的幾何中心及其所指部件的方向。在權利要求以及說明書的相應部分中使用的術語“選擇開關”表示“物理開關、接觸開關、按鈕、聲控開關、控制旋鈕、遠程控制開關、或任意其它已知的工況選擇設備中的任何一個”。與選擇開關一起使用的術語“起動狀態(tài)”表示選擇開關被操作,從而為特定功能設置選擇開關。例如,如果選擇開關是簡單開關,那么起動狀態(tài)可以是將開關轉到另一位置,并且如果選擇開關是接觸傳感器,那么起動狀態(tài)可以通過以預定方式壓迫或接觸傳感器而開始。在權利要求以及說明書的相應部分中采用的語言“‘A’、‘B’和‘C’中的至少一個”表示“具有至少一個‘A’的任意組;或具有至少一個‘B’的任意組;或具有至少一個‘C’的任意組;并且需要具有‘A’、‘B’和‘C’的每個的至少一個的組”。此外,詞語“一種”和“一個”定義成包括一個或更多所指項目,除非特別說明。術語包括上面特別提到的單詞、其派生詞以及類似含義的單詞。
參見圖1-4,其中同樣的數(shù)字始終表示同樣的元件,顯示了根據(jù)本發(fā)明具有安全特性的撕碎機10的一優(yōu)選實施例。簡而言之,當撕碎機10處在“自動”模式預定時間值,而沒有供應材料來撕碎時,撕碎機10可以關閉。替換地,當撕碎機10留在“開啟”模式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任何待撕碎的材料時,撕碎機可以關閉。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將明白,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的情況下,本發(fā)明的撕碎機可以包括上述功能的任意一種或全部。本發(fā)明的撕碎機不必具有“自動”撕碎模式,因為本發(fā)明的個別方面涉及在“開啟”(或通常連續(xù))模式運行的撕碎機的安全特性。
參見圖1,本發(fā)明的一實施例包括具有撕碎機端蓋12的撕碎機。撕碎機端蓋12限定了用于插入待撕碎材料的至少一個槽14、16。第一槽14將待撕碎的材料引導到撕碎機葉片18,所述撕碎機葉片18被撕碎機端蓋12中的馬達24驅動。多個撕碎機葉片18布置在撕碎機端蓋12內(nèi),并且適合撕碎插入到槽14、16之一中的材料。第一槽14優(yōu)選用于紙文件,第二槽16優(yōu)選用于更剛硬的文件,例如信用卡、光盤等。
仍然參見圖1,雖然優(yōu)選的撕碎機端蓋12通常具有直線形狀,但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從該公開將明白,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的情況下,撕碎機端蓋12可以具有任意形狀。撕碎機端部還可以包括滿倉指示器或其它運行指示器。撕碎機端部把手優(yōu)選位于撕碎機端蓋12的左邊和右邊側面上,以便能夠將撕碎機端部從撕碎機筐34輕松提起。
撕碎機優(yōu)選通過電力管道(例如電線)32從電源插座接收電力。然而,撕碎機可以由電池或任意其它合適的電源來供給電力。
參見圖1和2,撕碎機10優(yōu)選包括選擇開關20,例如電源開關,其與撕碎機10相連,并且具有起動狀態(tài),在材料插入槽14、16中時,所述起動狀態(tài)適合設置撕碎機10自動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18。
參見圖2和3,優(yōu)選地,控制器22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撕碎機端蓋12內(nèi)。雖然選擇控制器20處在將撕碎機10置于“自動”模式的起動狀態(tài),控制器20檢測通過槽14、16插入到撕碎機10中的任意材料。當控制器20檢測到插入的材料時,控制器20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18以撕碎檢測到的材料。與撕碎機葉片18一起使用的術語“起動”表示葉片以無論什么方式移動來產(chǎn)生撕碎(也就是說,運行葉片18來進行撕碎)。因此,術語“連續(xù)起動”表示,當撕碎機10留在“開啟”模式時,正常情況下葉片會連續(xù)運行。優(yōu)選地,撕碎機葉片18通過起動而旋轉。然而,當撕碎機葉片18起動時,可以采用振動運動、往復運動、或任意其它合適的撕碎運動。
控制器22可以包括馬達24,其布置在撕碎機端蓋12中,并且適合驅動多個撕碎機葉片18??蛇x的是,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將馬達22從控制器22分離??刂破?2可以包括一個或更多傳感器,例如電子眼26,其布置在撕碎機端蓋12內(nèi),并且適于檢測插入到槽14、16中的材料。電子眼26優(yōu)選地,但是非必要地,由包括發(fā)光二極管和測光二極管的二極管對組成。然而,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從該公開將明白,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的情況下,可以采用任何類型的傳感器來檢測待撕碎的材料的插入。
具體參見圖3,控制器22優(yōu)選包括電路36,當材料被檢測到時,所述電路36起動馬達26來驅動撕碎機葉片18。參見圖2和3,撕碎機10包括與控制器或控制器的部分相連的計時器裝置28。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將明白,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的情況下,計時器裝置28可以結合在控制器22中。計時器裝置28適于在選擇開關20處在起動狀態(tài)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任何用于撕碎的材料的情況下自動阻止撕碎機葉片18被起動。優(yōu)選地,但是非必要地,預定時間值小于五分鐘。更優(yōu)選地,預定時間值小于兩分鐘。還更優(yōu)選地,預定時間值小于一分鐘。通過自動阻止撕碎機葉片18在預定的停止起動時間值后被起動,計時器裝置28為操作撕碎機10同時相信它是關閉的人們減少受傷的機會。
撕碎機10還可以包括計時器開關、或第二選擇開關38,其適合允許使用者改變預定時間值。參見圖1,第二選擇開關38可以位于撕碎機端蓋12上或相連的筐34上。計時器開關38允許使用者設定預定時間值,這對于典型撕碎運行是很方便的。參見圖4,計時器開關38可以位于撕碎機筐34的內(nèi)表面40上,以增加在撕碎機葉片停止起動之前只有改變時間值的故意嘗試才會成功的可能性。
再次參見圖2和3,計時器裝置28可以設計成提供短路,所述短路使控制器22停止起動,并且當選擇開關20處在起動狀態(tài)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任何用于撕碎的材料時,阻止撕碎機葉片18起動。然而,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從該公開將明白,可以采用任何已知的停止起動控制器的方法。例如,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的情況下,計時器裝置可以切斷撕碎機的電力。
可選的是,撕碎機10可以包括鎖定裝置30,其物理地將撕碎機葉片和/或撕碎機葉片驅動軸鎖在適當位置。在不脫離本發(fā)明的范圍的情況下,可以采用任意其它合適的阻止材料插入撕碎機中和到達起動的撕碎機葉片18的鎖定裝置或設備。例如,計時器裝置可以通過促使螺線管移動面板到關閉或密封槽14、16的位置而鎖住撕碎機入口,并且阻止進一步的撕碎行動。
一旦計時器裝置28使撕碎機10停止運轉,就存在多種方式來重置撕碎機10以用于進一步撕碎。如果選擇開關20至少暫時地停止起動的話(也就是說,撕碎機10的電源開關關閉,并且然后回到“自動”模式),在計時器裝置28阻止撕碎機葉片18起動后,計時器裝置28再次允許撕碎機葉片18起動(也就是,在計時器裝置28已經(jīng)阻止撕碎機葉片18起動之后,允許撕碎機10再次在“自動”模式運行)。可選的是,如果電力管道32至少暫時地從電源(例如電源插座)斷開的話,計時器裝置28可以再次允許撕碎機葉片18起動(也就是說,允許撕碎機10返回到“自動”模式)。計時器裝置28還可以要求在允許撕碎機10置于“自動”模式之前,電力管道23從任何電源斷開,并且選擇開關20至少暫時地停止起動。
可選的是,本發(fā)明的撕碎機10可以用于減少由于撕碎機10在“開啟”模式使用而導致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選擇開關20可以與撕碎機相連,并且可以具有適于使撕碎機連續(xù)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起動狀態(tài)(也就是說,可以使撕碎機處在“開啟”模式)。對于這個應用,在選擇開關20處在起動狀態(tài)時,控制器22與選擇開關20相連,并且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18。計時器裝置28與控制器22相連,并且適合于在葉片起動了預定時間值的情況下自動阻止撕碎機葉片18運行。
下面是用于減少由于撕碎機在“開啟”模式的使用而導致的危險的替換方法。在該實施例中,控制器22監(jiān)視撕碎機10以確定用于撕碎的材料是否插入,而不是一旦撕碎機葉片18起動了預定時間值就關閉撕碎機葉片18。如果經(jīng)過預定時間值,沒有檢測到用于撕碎的任何材料的話,計時器裝置28促使撕碎機葉片停止運行。上述減少由于在“開啟”模式使用撕碎機而導致的危險的方法具有在長期撕碎運行期間不使撕碎機停止起動的優(yōu)點。
本發(fā)明還包括撕碎材料的多個優(yōu)選方法。第一優(yōu)選方法包括提供撕碎機10的步驟,所述撕碎機10限定了至少一個槽14、16。撕碎機10包括適合撕碎插入到該至少一個槽14、16中的材料的撕碎機葉片18。在撕碎機10內(nèi)設置至少一個傳感器、或電子眼26,其監(jiān)視撕碎機以便自動檢測其中材料的插入。在預定時間值內(nèi),當該至少一個傳感器26檢測到材料插入撕碎機10中時,撕碎機葉片自動起動。如果撕碎機10被監(jiān)視了預定時間值而傳感器26沒有檢測到材料插入撕碎機中的話,撕碎機葉片18的起動被自動停止。
撕碎材料的第二優(yōu)選方法包括提供撕碎機10,所述撕碎機限定了至少一個用于接收材料的槽14、16,撕碎機10包括適合撕碎插入到該至少一個槽14、16中的材料的多個撕碎機葉片18。在撕碎機10內(nèi)設置至少一個傳感器26,其監(jiān)視撕碎機10以自動檢測其中材料的插入。設置撕碎機以使多個撕碎機葉片連續(xù)起動。如果撕碎機10起動了預定時間值而傳感器沒有檢測到其中材料的插入的話,多個撕碎機葉片的運行被停止。
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認識到,對上述方法和/或撕碎機10可以作出改變,而不脫離其廣泛的發(fā)明概念。因此,可以理解,本發(fā)明不限于所公開的具體實施例,而是要覆蓋由上述說明書、附加權利要求和/或附圖所限定的本發(fā)明的精神和范圍內(nèi)的全部修改。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自動起動撕碎機葉片以及相關聯(lián)的安全特性的撕碎機,包括撕碎機端蓋,其限定了適合于接收待撕碎材料的槽;多個撕碎機葉片,其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并且適合于撕碎插入到槽中的材料;選擇開關,其與撕碎機相連,并且具有起動狀態(tài),所述起動狀態(tài)適于設定撕碎機在材料插入槽中時自動起動多個撕碎機葉片;控制器,其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并且當選擇開關在起動狀態(tài)時,檢測通過槽插入到撕碎機中的材料,并且基于檢測,起動該多個撕碎機葉片來撕碎所檢測到的材料;以及計時器裝置,其與控制器相連,并且如果選擇開關處在起動狀態(tài)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任何用于粉碎的材料的話,所述計時器裝置自動阻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被起動。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撕碎機,其中撕碎機端蓋限定了用于接收待撕碎材料的多個槽。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撕碎機,其中計時器裝置設計成在選擇開關處在起動狀態(tài)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用于撕碎的任何材料的情況下提供短路以使控制器停止起動,并且阻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被起動。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撕碎機,其中計時器裝置起動鎖定裝置,在選擇開關處在起動狀態(tài)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用于撕碎的任何材料的情況下,所述鎖定裝置阻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起動。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撕碎機,其中在計時器裝置阻止多個撕碎機葉片起動后,如果選擇開關至少暫時地停止起動的話,那么計時器裝置允許該多個撕碎機葉片起動。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撕碎機,還包括電力管道,其從撕碎機端蓋伸出,并且適合于連接到電源。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撕碎機,其中在計時器裝置阻止多個撕碎機葉片起動后,如果電力管道至少暫時地從電源斷開的話,那么計時器裝置適于允許該多個撕碎機葉片起動。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撕碎機,其中在計時器裝置阻止多個撕碎機葉片起動后,如果選擇開關至少暫時地停止起動且電力管道至少暫時地從電源斷開,那么計時器裝置就適于允許該多個撕碎機葉片起動。
9.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撕碎機,其中控制器還包括馬達,所述馬達布置在撕碎機端蓋中,并且適合于驅動該多個撕碎機葉片。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撕碎機,其中控制器包括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并適于檢測插入到槽中的材料的電子眼、以及在檢測到材料時起動馬達來驅動撕碎機葉片的電路。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撕碎機,其中預定時間值少于5分鐘。
1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撕碎機,其中預定時間值少于2分鐘。
1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撕碎機,其中預定時間值少于1分鐘。
1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撕碎機,其中撕碎機端部包括可以調節(jié)預定時間值的計時器開關。
15.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撕碎機,其中計時器開關包括位于撕碎機外殼上的第二選擇開關。
16.根據(jù)權利要求14所述的撕碎機,還包括撕碎機筐,其中計時器開關包括位于該撕碎機筐上的第二選擇開關,所述撕碎機筐與撕碎機相連。
17.根據(jù)權利要求16所述的撕碎機,其中計時器開關位于撕碎機筐的內(nèi)表面上。
18.一種撕碎材料的方法,包括提供撕碎機,所述撕碎機限定了至少一個用于接收材料的槽,所述撕碎機包括適合撕碎插入到該至少一個槽中的材料的多個撕碎機葉片;在撕碎機內(nèi)設置至少一個傳感器,其監(jiān)視撕碎機以便自動檢測其中材料的插入;在預定時間值內(nèi),當該至少一個傳感器檢測到材料插入撕碎機中時,自動起動該多個撕碎機葉片;以及如果撕碎機被監(jiān)視了預定時間值而傳感器并沒有檢測到材料插入其中的話,那么就阻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自動起動。
19.根據(jù)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步驟在阻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起動之后,如果撕碎機從任意電源斷開的話,就再次允許撕碎機葉片的起動。
20.根據(jù)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步驟在阻止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起動之后,如果撕碎機先被關閉的話,就再次允許撕碎機葉片的起動。
21.一種具有自動起動撕碎機葉片以及相關聯(lián)的安全特性的撕碎機,包括撕碎機端蓋,其限定了適合于接收待撕碎材料的槽;多個撕碎機葉片,其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并且適合于撕碎插入到槽中的材料;選擇開關,其與撕碎機相連,并且具有起動狀態(tài),所述起動狀態(tài)適于設定撕碎機在材料供給到槽中時自動起動該多個撕碎機葉片;控制器,其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并且當選擇開關在起動狀態(tài)時,適于檢測通過槽插入到撕碎機中的材料,基于檢測,起動該多個撕碎機葉片來撕碎所檢測到的材料;計時器裝置,其與控制器相連,并且如果選擇開關處在起動狀態(tài)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任何用于粉碎的材料的話,那么所述計時器裝置就自動阻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被起動;撕碎機筐,其與撕碎機端蓋結合;以及計時器開關,其位于撕碎機端蓋和撕碎機筐中的至少一個上,并且適于使預定時間值可以調節(jié),所述計時器開關包括第二選擇開關。
22.根據(jù)權利要求21所述的撕碎機,其中計時器開關位于撕碎機筐的內(nèi)表面上。
23.一種具有相關聯(lián)的安全特性的撕碎機,包括撕碎機端蓋,其限定了適合于接收待撕碎材料的槽;多個撕碎機葉片,其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并且適合于撕碎插入到槽中的材料;選擇開關,其與撕碎機相連,并且具有適于使撕碎機連續(xù)起動該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起動狀態(tài);控制器,其與選擇開關相連,并且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當選擇開關在起動狀態(tài)時,所述控制器起動該多個撕碎機葉片;計時器裝置,其與控制器相連,并且如果葉片起動了預定時間值的話,所述計時器裝置就自動停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的運行。
24.根據(jù)權利要求23所述的撕碎機,還包括撕碎機筐,其中撕碎機端部包括可以調節(jié)預定時間值的計時器開關,其中計時器開關包括位于撕碎機端蓋和相連的該撕碎機筐中的至少一個上的第二選擇開關。
25.一種具有相關聯(lián)的安全特性的撕碎機,包括撕碎機端蓋,其限定了適合于接收待撕碎材料的槽;多個撕碎機葉片,其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并且適合于撕碎插入到槽中的材料;選擇開關,其與撕碎機相連,并且具有適于使撕碎機連續(xù)起動該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起動狀態(tài);控制器,其與選擇開關相連,并且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撕碎機端蓋內(nèi),當選擇開關在起動狀態(tài)時,所述控制器起動該多個撕碎機葉片,所述控制器還適合于檢測通過槽插入到撕碎機中的材料;計時器裝置,其與控制器相連,并且適于在選擇開關處在起動狀態(tài)預定時間值而沒有檢測到任何用于粉碎的材料的情況下自動阻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的運行。
26.根據(jù)權利要求25所述的撕碎機,還包括撕碎機筐,其中撕碎機端部包括可以調節(jié)預定時間值的計時器開關,其中所述計時器開關包括位于撕碎機端蓋和相連的該撕碎機筐中的至少一個上的第二選擇開關。
27.一種撕碎機材料的方法,包括提供撕碎機,所述撕碎機限定了至少一個用于接收材料的槽,所述撕碎機包括適合將插入到該至少一個槽中的材料撕碎的多個撕碎機葉片;在撕碎機內(nèi)設置至少一個傳感器,其監(jiān)視撕碎機以便自動檢測其中材料的插入;設置撕碎機,以使該多個撕碎機葉片連續(xù)起動;以及如果撕碎機葉片起動了預定時間值而傳感器沒有檢測到材料插入其中的話,就停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的運行。
28.根據(jù)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步驟在停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之后,如果撕碎機從任何電源斷開的話,就再次允許撕碎機葉片的起動。
29.根據(jù)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步驟在停止該多個撕碎機葉片的起動之后,如果撕碎機先關閉的話,就再次允許撕碎機葉片的起動。
30.根據(jù)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提供計時器開關,所述計時器開關可以調節(jié)預定時間值,其中計時器開關包括與撕碎機相連的第二選擇開關。
全文摘要
一種具有降低了潛在安全危險的安全特性的撕碎機。
文檔編號B02C18/00GK1994574SQ20061007324
公開日2007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06年4月6日 優(yōu)先權日2006年1月5日
發(fā)明者阿龍·阿布拉姆松, 查爾斯·蘇埃德 申請人:阿龍·阿布拉姆松, 查爾斯·蘇埃德